鄂州市葛华新城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鄂州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2026〕427号)及附件收悉,结合鄂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6〕75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项目代码:2607-420750-04-01-146019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对鄂州市社会经济发展、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化水平、节约土地和实现市政污泥无害化具有重大意义,是保障鄂州市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污泥能妥善处置的需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鄂州蓝工水务有限公司葛华污水处理厂内南侧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采用“高压脱水+污泥干化+污泥焚烧”技术路线,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00 吨/日(以含水率80%计)的污泥综合处置车间,包括污泥接收及输送单元、深度脱水单元、干化单元、焚烧单元、尾气处理单元、炉渣资源化生产单元、附属设备、臭气处理单元、污水处理单元、办公区等。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673m²。
五、招标方案
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186.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577.9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805.66万元,基本预备费510.69万元,专项费用6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96.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4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补助支持。项目单位要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请项目单位按照批复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节能、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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