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鄂州市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鄂州交运函〔2025〕18号)及附件收悉。根据鄂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鄂州市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一期)初步设计的评估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5〕1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一期)。
项目代码:2501-420700-04-05-523699。
二、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69号(指挥中心)、G106大桥路(鄂城区鄂东大道与大桥路交汇往南500米左右)、S239新港路(鄂城区泽林镇翁垴村)、G316六十村(梁子湖区六十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点位。新建3处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点位(G106大桥路、S239新港路、G316六十村)。主要有不停车称重、车辆识别、视频监控、超限信息发布、数据匹配五个子系统。
(二)交通运输智慧执法平台。新建联网治超业务管理、治超指挥调度、货运车辆遮挡号牌智能识别、黑名单自动预警定位、货运车辆北斗在线监测、大数据辅助决策分析手机APP移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等系统。
(三)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网络分为数据接入区、数据交换区、计算存储区等区域。通过对云平台进行整体规划设计,部署架设相应底层物理资源,最终经计算得出可完全满足前端各类业务需要,从而筑牢云底座能力,赋能各类业务应用场景。
(四)指挥中心。包括指挥大厅和研判室两部分,功能包括:分布式综合管理系统、专业扩声系统、LED显示系统、会议录播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数字会议系统等。
四、初步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遵循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部门政务信息化规划,以及湖北省联网治超技术规范,项目总体架构如下:
1.采集层:主要采集涵盖固定站、非现场执法检测卡点(含原有鄂城碧石和华容黄柏山超限检测站)以及源头等货运车辆称重检测数据、视频数据、车辆抓拍数据等。
2.网络层:通过网络层,实现业务数据和视频数据的传输、存储、交换及共享,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
3.数据层:数据层主要是各类相关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库。
4.支撑层:应用支撑层主要是交通运输综合智慧云平台。
5.应用层:应用层主要包括联网治超业务管理系统、治超指挥调度系统、货运车辆遮挡号牌智能识别系统、黑名单自动预警定位系统、货运车辆北斗在线监测系统、大数据辅助决策分析系统、手机APP移动执法系统。
6.服务层:主要包括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等。包含PC端和移动端应用。
7.安全保障体系:为了实现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应建立以安全组织体系为核心、安全管理体系为保障、安全技术体系为支撑的全面信息安全体系,保持三个体系稳定、均衡发展。
8.运维保障体系:整合运维服务资源,规范运维行为,确保服务质效,形成统一管理、集约高效的一体化运维体系,保障在数据集中条件下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
9.标准规范体系:将国家有关标准化规范保障体系作为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性标准、通用性标准和专业性标准。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287.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7.9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和中省补助资金。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概算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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