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州市泽林镇泽林村新港路武九铁路涵洞周边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鄂州工建中心文〔2024〕55号)及相关附件均悉。根据鄂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关于〈鄂州市泽林镇泽林村新港路武九铁路涵洞周边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评估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5〕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泽林镇泽林村新港路武九铁路涵洞周边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412-420704-04-01-993490
二、建设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泽林村存粮湾
三、建设范围及内容
项目不稳定斜坡治理区点位于泽林镇泽林村存粮湾新港路路段旁,项目不稳定斜坡为土质边坡,不稳定斜坡近似呈“L”型,长约168m。不稳定斜坡西侧为干砌块石挡墙区域(垮塌区域),宽约50m,底部标高30-31m,顶部标高35.5-36m、高差4-6m,坡脚紧邻泵站。南侧临近新港路,横宽115m,底部标高27-28m,顶部标高32-35m,高差4-8m。根据《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的相关规定,该治理工程防治等级为三级。治理方案为:清理堆积物+拆除挡墙+新建挡土墙+格构绿化+新建截排水沟。
四、初步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根据《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的相关规定,鄂州市泽林镇泽林村新港路武九铁路涵洞周边不稳定斜坡边坡等级为二级边坡,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安全系数取1.25。设计方案为:“清理堆积物+拆除挡墙+新建挡土墙+格构绿化+新建截排水沟”。具体如下:
(一)拆除挡墙。对已有发生变形破坏的位置进行砌体拆除及外运的处置,清理坡脚垮塌堆积物,拆除坡脚浆砌块石挡墙。同时,对坡面的植被进行清除。拆除原浆砌块石挡墙,采用小型机械与人工配合方式进行拆除。对原挡土墙拆除的清除应分段进行,一次拆除长度不得大于5m,拆除区域新建完毕,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拆除,确保安全。
(二)坡面整形。对坡面按设计坡比进行坡面整形(西侧、中部坡比1:1.73,东侧坡比1:1.37),削方自上而下分层削离,削方总体坡比不大于设计坡比,对凸起岩土体不允许有倒倾或垂直坡面存在。部分低洼区域需进行回填,回填应分层压实回填,密实度不小于95%。
(三)新建挡土墙。坡面整形后,西侧垮塌区域布置A型挡土墙,南侧临路区域设置B型挡土墙。
A型挡土墙长83.5m,墙高3.4m,埋深0.9m,顶宽0.85m,底宽1.5m,墙背直立,C30砼浇筑,要求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50Kpa。每隔15m或转角处设置一道伸缩缝,宽20mm,沥青麻筋充填。挡墙距地表0.3m、1.5m处设置两排Φ110PVC泄水管,水平间距2m,梅花状布置。泄水孔处采用土工滤网进行包扎,滤网处铺设反滤层,反滤层厚1.4m,粘土层铺设于反滤层上、下方。墙前沿原地形线回填,回填时应分层碾压,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300mm,压实系数不低于0.95。挡土墙内采用钢筋绑扎,钢筋均采用HRB400螺纹钢,主筋为φ16@300,箍筋φ12@300。
B型挡土墙,共长38m,墙高2.1m,埋深0.8m,顶宽0.8m,底宽1.25m,墙背直立,C30砼浇筑,基底夯实。每隔10~15m或转角处设置一道伸缩缝,宽20mm,沥青麻筋充填。墙体距离地面0.3m处设一排泄水孔,水平间距2m,外倾5%泄水孔均采用预埋Φ110mmPVC管。墙前沿原地形线回填,回填时应分层碾压,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300mm,压实系数不低于0.95。挡土墙内采用钢筋绑扎,钢筋均采用HRB400螺纹钢,主筋为φ16@400,箍筋φ12@400。
(四)格构绿化。边坡整形后设置格构对坡面进行护坡,格构按设计坡比布置,纵横梁尺寸300mm×400mm,C30砼浇筑,格构框内覆土和铺设六棱砖,格构梁主筋均采用Φ22的HRB400钢筋,箍筋均采用Φ8@200的HPB300钢筋,梁采用C30砼进行浇筑。格构框内采用铺设绿化六棱砖,撒草籽,有利于水土保持。
(五)新建截排水沟。坡顶设置1#截水沟,采用双边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结构,长145m,过水断面0.5m*0.4m,深0.4m,设置5cm厚垫层,侧壁和沟底厚0.2m。坡顶区域已有截水沟,将水通过墙面外排。1#截水沟与该水源衔接,最终通过将雨水汇入坡脚已有排水沟。西侧泵站区域挡土墙墙前设置2#排水沟,采用双边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结构,长52m,过水断面0.5m*0.4m,深0.4m,设置5cm厚垫层,侧壁和沟底厚0.2m,最终通过将雨水汇入坡脚已有排水沟。排水沟每10m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宽2cm,采用沥青杉木板填缝,迎水面用沥青止水。2#排水沟排水沟上设置盖板,单块盖板为0.6m*0.7m,盖板为钢筋C30混凝土,钢筋采用8根HRB400∅12。
五、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概算125.5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99.44万元,临时工程费6.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8万元,基本预备费5.9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招投标意见表
2.项目投资概算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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