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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粮食局关于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7-04498 发文字号: 鄂州粮食文〔2017〕50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1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6]77号)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州审改发[2016]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监管,经研究决定,对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事项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科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加强责任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科负责牵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要按照市政府和市审改办的时限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职能科室要积极配合,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局网站、宣传栏等媒体形式对“双随机、一公开”广泛宣传;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附件:1.鄂州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2.鄂州市粮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鄂州市粮食局随机抽查粮食经营者名录库

                4.鄂州市粮食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5.鄂州市粮食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表

 

鄂州市粮食局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

 

“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市行政审批领导工作小组《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粮食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市粮食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协同推进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不得实施检查;除国务院、省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有专门要求,以及因投诉举报、检查发现或其他部门已送的案件线索等原因,对检查对象实施的检查外,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第四条  市粮食局制定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建立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粮食经营者名录库以及粮食随机抽查信息平台,明确抽查规则,规范抽查工作流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粮食经营者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双随机抽查的实施

 

第六条  按照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原则,监督检查科牵头组织随机抽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完成后尽快填写《执法检查表》,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审改办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粮食局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得开展检查活动。如需要临时增加检查任务的,由监督检查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报局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制订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第九条  随机抽查采取抽签、摇号、计算机选号等形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第十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实施;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一条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委派带队人员;在随机选取执法检查人员中,要考虑检查事项、人员专业要求等因素;执法检查人员产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第十二条  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如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应重新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要出示执法证件或监督检查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保检查结果合法、准确和真实。有关资料妥善保存,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十四条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五条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三章  随机抽查结果公开

 

第十六条  随机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随机抽查结果、处理处罚情况与相关部门共享,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推进随机抽查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

  

第四章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变动情况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市粮食局对本细则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鄂州市粮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编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方式

备注

市粮食局(5项)

1

对地方储备粮的监督检查

【法规】《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地方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对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三)查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市粮食局

权限范围内储备粮承储企业

不低于50%

不少于2次/年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2

对粮食库存的检查

【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规】《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2012〕1520号)

    第五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直属库移交的本地区非直属库出库纠纷。

市粮食局

各类粮食收储企业

30%

不少于1次/年(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3

对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规】《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规范性文件】《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     

第十七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粮食收购者信用记录。  

【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2012〕1520号)    

第五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直属库移交的本地区非直属库出库纠纷。

市粮食局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30%

不少于3次/年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4

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

【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规】《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经贸〔2012〕1520号)

    第五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直属库移交的本地区非直属库出库纠纷。

市粮食局

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

50%

不少于3次/年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5

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

 【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超出)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不足(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规范性文件】《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

    第十七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粮食收购者信用记录。   

市粮食局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活动的经营者

20%

不少于2次/年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附件3:

鄂州市粮食局随机抽查粮食经营者名录库

单位:鄂州市粮食局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企业规模

所属行业

登记机关

执法检查历史记录

1

914207007510357226

湖北华苑粮油有限公司

刘道贵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郭

民营

大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91420700747653181T

鄂州市信源粮食工贸有限公司

吴海兵

鄂州市新庙桥洞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91420700722079347W

湖北中储粮鄂州直属库

杜望升

鄂州市鄂城区昌林路74号

国有

大型企业

粮食仓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

91420700179886613N

鄂州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

刘汉胜

鄂州市武昌大道6号

国有

大型企业

粮食仓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

91420700179887472M

鄂州市军粮供应站

佘  琼

鄂城区古城南路105号

国有

中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

420700000019444

鄂州市峒山湖米业有限公司

陈来胜

鄂州市长港镇滨港大道74号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7

91420700691781925K

鄂州市财联商贸有限公司

陈才应

鄂州经济开发区东吴物流园6栋003号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420700000004037

鄂州市农丰饲料有限公司

殷继平

鄂州市文星大道57号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凤凰工商所

 

9

91420700773911690W

湖北春雨薯业有限公司

胡永中

鄂州市凤凰路中段

民营

大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0

420700000070541

鄂州华粮商贸有限公司

熊裕军

鄂州市武昌大道8号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1

914207007905541972

鄂州市宏发饲料有限公司

涂年保

鄂州市樊口长堤村刘家湾58号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转化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2

91420700553920317Y

鄂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邓书甄

鄂州市经济开发区武汉港工业园

民营

大型企业

粮食转化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3

914207000581308011

鄂州市滨江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李名扬

鄂州市小北门14号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4

91420700MA48A0ME0E

湖北省竣毫农业有限公司

徐武维

鄂州市杜山镇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5

420700000055042

鄂州市鄂城区粮油购销公司

孟宪伟

鄂州市石山路特1号

国有

小型企业

粮食仓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6

420700000014995

鄂州市鑫和粮油有限公司

张吉开

鄂州市杜山镇循环路1号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7

914207000500182419

鄂州市长港米业有限公司

吴晓帆

鄂州市长港镇滨港大道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8

9142070073792178F

湖北嘉禾粮油有限公司

王  刚

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滨港大道23号

民营

中型企业

粮油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

91420700MA48A8CB4E

鄂州市长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黄水兵

鄂州市长港镇滨港大道18号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

91420700682684488X

湖北泛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王涛

鄂州市杜山粮油管理所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收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4207031000015

鄂州市华容区粮油购销公司

熊国平

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80号

国有

小型企业

粮食仓储

鄂州市华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2

420700000036791

鄂州市石竹米业有限公司

熊海清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石竹村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3

91420700576995733C

鄂州市吴都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刘汉胜

鄂州市华容区省级农产品加工园樊蒲大道5号

国有

大型企业

粮食仓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4

420710000002686

鄂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刘国祥

湖北省葛店开发区一号工业区

民营

大型企业

粮食转化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5

914207000635002217

湖北鄂州华粮仓储有限公司

吕继海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郭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6

91420700588233218W

鄂州品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俊发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小港村小港粮站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转化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7

9142070034346056XW

鄂州市坤劲商贸有限公司

方  顺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大庙村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8

91420700MA4871Q75P

湖北省美高食品有限公司

刘园园

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商控华顶工业园13-7号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9

91420700579873889U

湖北天香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廖元喜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省级农产品加工园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0

91420702MA48TY4LXF

鄂州市双剑米业有限公司

陈建伟

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东井村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子湖分局

 

31

4207021080107

鄂州市梁子湖区粮油购销公司

柯昌富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61号

国有

小型企业

粮食仓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子湖分局

 

32

420700000088857

鄂州市梁子湖区柯氏米业有限公司

柯尊明

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公友村

民营

中型企业

粮食加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子湖分局

 

33

420702NA000081X

鄂州市梁子湖区北洼种养专业合作社

陈敬平

梁子湖区太和镇子坛村

民营

小型企业

粮食经营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子湖分局

 

 

附件4:

鄂州市粮食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单位:鄂州市粮食局

序号

姓名

处(科、室)

职   务

执法证号

执法证有效期

执法类型(范围)

培训情况

1

缪元华

 

党组书记、局长

J08260010

2022年10月31号

粮食执法监督

已培训

2

刘传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

J08260004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执法监督

已培训

3

孟庆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J08260002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执法监督

已培训

4

马继卡

 

党组成员、主席

J08260007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执法监督

已培训

5

秦树胜

 

副调研员

J08260003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执法监督

已培训

6

肖文霞

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科长

Z082600003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7

张金华

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科科长

Z082600004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8

涂利萍

仓储科

仓储科科长

Z082600005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9

郭唐念

产业发展科

产业发展科科长

Z082600006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0

胡敏

离退休干部科

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Z082600007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2

涂文君

团委

团委负责人

Z082600009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2

王惠敏

产业发展科

产业发展科科员

Z082600010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3

李天骄

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科员

Z082600011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4

王正

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科员

Z082600014

2022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5

梁现勇

办公室

办公室科员

Z082600015

2022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6

黄从新

办公室

办公室办事员

Z082600012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17

吴长根

办公室

办公室办事员

Z082600013

2021年10月31号

粮食流通管理执法

已培训

 

附件5:

鄂州市粮食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表

序号

抽查时间

抽查人员

随机抽查单位

抽查事项

抽查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日志录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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