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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化办关于印发《鄂州市2022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2-01-18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执法委、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为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电力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鄂州市2022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鄂州市2022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力营商环境,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电力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对标全国先进城市作法,按照武鄂同城标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电力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全市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效率,为打造全国政务服务最优和营商环境最好城市奠定良好基础,更好地服务鄂州“三城一化”建设和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一)前移服务关口,实现企业办电“零等待”

1.简化办电环节。2000千伏安及以下高压客户、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办理接电两个环节。

2.前移服务关口。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向供电公司管理系统及时推送招商引资企业落户信息,实时共享建设项目全周期各阶段审批信息。供电公司主动对接企业客户,超前收集项目进度,了解用电需求,建立重点客户一户一档,倒排里程碑节电计划,在企业客户报装用电前,完成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企业客户办电“零等待”。

(二)做好电网规划,实现企业办电“零卡口”

3.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间。企业从申请报装至最终接电,低压客户无配套工程压减至1个工作日,有配套工程压减至3个工作日,高压客户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

4.超前优化电网规划。贯通政府项目审批平台,及时获取项目赋码和用电需求信息,纳入系统储备库动态管理,引导优化调整电网规划、建设时序。

5.超前收集报装潜在需求。提前指导客户合理确定内部用能方式、配变容量、内部线缆走向、配电室(开闭所)等选址布局,超前收集报装资料、编制供电方案,实施业扩配套工程“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双经理负责制,提前开展配套工程建设。推广线上办理渠道,待客户用电需求基本确定后,直接“送电上门”,实现办电“零时限”。

(三)解决资金缺口,实现客户办电“零费用”

6.降低高压客户办电成本。延伸高压投资界面,由政府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出资或纳入土地开发成本,对10kV高压用电报装客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电工程补贴(供电公司负责高压计量开关、分界开关、计量专用高压互感器、高压电缆企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7.低压办电“零费用”。由市政府落实资金渠道,纳入市财政补贴,将鄂州市“零费用”报装容量标准由现行的160千瓦及以下的客户提升至200千瓦及以下。

(四)推广线上智能服务,实现企业办电“零资料”

8.深化“互联网+”服务。推广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等线上办电渠道的应用,优化线上办电体验,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共通互认。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实现“电水气”联办。依托“网上国网”APP全新服务功能,实现“刷脸办电”“零证受理”。2022年底前,线上办电率达到100%。

9.推广线上服务产品应用。建立便捷、高效、透明、互动的“面对面”服务模式,实现客户经理、项目经理、电力客户等人员在线实时交流,引导客户业扩流程全景体验,实现客户全过程沟通友好互动,提供全环节技术支持“云服务”,工作痕迹溯源可控,重要信息变更与关键时间节点实现记录留痕。

(五)提升电力“透明度”,实现办电信息公开透明

10.实现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依托“网上国网”、微信公众号、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滚动公开电费电价、办电流程、收费项目、作业标准、服务承诺、本地区配电网接入受限情况等信息,通过“网上国网”APP展示服务进程、接受服务评价,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感和获得感。持续将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等供电服务热线同步、同对象公布到位,保障客户知情权。

11.落实“一次性告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按照“申报流程标准化、透明化、高效化”的要求,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梳理完善电力接入办事指南,同步加强用电申报业务指导。在受理用电申请时,及时向客户发送《一次性告知书》等相关办事指南资料。主动将办理时限、标准、流程、进度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用户了解掌握。

(六)简化涉电行政审批,实现告知承诺备案制

12.简化电力接入审批程序。实现市政接入外线审批“一件事”办理。规划路由、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客户并联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30米,线路长度不超过6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备案制。

13.加强审批全过程电子化应用。贯通政务服务系统与电力业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自动调用政务平台电子证照库,补齐政务平台中客户电子证照信息,推动行政审批水电气“一个平台”“一链办理”办理。

(七)引导客户受电工程标准化建设

14.指导设备科学选型。35千伏及以上客户,供电公司免费提供受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指导客户科学进行设备选型,规范受电工程市场。

15.开展临电租赁服务。对非永久性用电客户,开展电力设施租赁服务,降低客户整体投资。

(八)推进客户能效服务

16.提供能效增值服务。以电能替代和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指导客户实施电能替代、节能改造,提高全社会用能效率,帮助客户降低用能成本。充分利用营销大数据,为客户提供能效账单、用能咨询、电子发票等增值服务。对大中型企业客户,统筹实施电能替代、综合能源和需求响应,提供定制化用能解决方案。对小微企业客户,提供设备体检等安全用电服务和节能咨询服务。

(九)规范转供电违法违规行为

17.开展转供电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快落实“转改直”行动计划,对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加价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率100%。

(十)做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工作

     18.实行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缓缴政策。对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区域内,封控7天及以上出现电费缴纳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当地供电公司申请缓缴3个月电费;出现1个及以上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有1个月(含)以上亏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6个月电费,欠费缴纳期限最晚延长至2022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我市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配套措施,推动目标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围绕“获得电力”评价指标,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推动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目标落实。

(三)加快信息共享,强化便捷服务。加快推动建立各相关部门与电网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为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客户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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