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到位,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维护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督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履行相关义务,更好服务全市粮食流通发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州政办电[2023]1号)要求,按照《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流通环节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粮食收购、流通环节联合执法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