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5号)精神,现将《市发改委关于调整鄂州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鄂州发改价格〔2022〕100号)中“春节法定假期期间(除夕0:00至正月初六23:59)”的规定变更为“春节法定假期期间”。请你局将此通知转告给出租车运营单位。
特此通知。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