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和督促化解钢铁等重点领域过剩产能,严防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
3.负责调整全市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
4.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
6.负责落实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
7.负责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8.负责建立市级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信用联合惩戒系统。督促各部门将环保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至平台,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
9.组织协调争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央、省预算内投资。
10.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11.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引导资源循环利用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回收废弃的塑料制品,并对回收的塑料制品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
12.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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