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鄂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鄂州法办发﹝2024﹞2号)精神,我委对委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委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决定对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废止《关于印发<鄂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州发改环资﹝2017﹞273号)。
(二)废止《关于印发<鄂州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州发改环资﹝2016﹞165号) 。
(三)废止《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通知》(鄂州发改办〔2019〕142号)。
(四)废止《关于印发鄂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的通知》(鄂州发改办〔2019〕150号)。
(五)废止《关于开展鄂州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通知》(鄂州发改环资﹝2017﹞338号)。
(六)废止《关于印发<鄂州市中省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州发改投资﹝2016﹞320号)。
(七)废止《关于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通知》(鄂州发改投资〔2020〕240号)。
(八)废止《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简化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三个一批”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鄂州发改投资〔2020〕26号)。
(九)废止《鄂州市粮食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州粮食文〔2017〕50号)。
(十)废止《关于建立市级储备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粮﹝2002﹞55号)。
(十一)废止《鄂州市粮食局关于指定市级粮食应急企业的通知》(鄂州粮食文﹝2008﹞40号) 。
(十二)废止《鄂州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州粮食文﹝2014﹞20号)。
(十三)废止《鄂州市粮食局关于新增市级粮食储备规模的意见》(鄂州粮食文﹝2015﹞24号)。
(十四)废止《关于印发<鄂州市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方案和补短板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发改粮食〔2020〕378号)。
(十五)废止《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州发改体改〔2020〕173号)。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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