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范围
在省域内现代物流、金融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含研发试验、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商务服务(含咨询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外包等)、商贸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旅游、健康养老、体育服务、人力资源、广告、家政服务、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为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中推荐,主要包含以下两类:
1.2020-2023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
2.计划列入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或推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湖北建设服务业强省及促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工作;
2.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3.在现代服务业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得到业界认可的优秀企业家或经营管理者;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培养前途;
5.推荐对象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单位审核、报名受理、选拔推荐、审核入库的程序进行。
1.自愿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申报表》(见附件);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3.报名受理。各区发改局、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受理本地区、本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向市发改委报送;
4.选拔推荐。由市发改委商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业优秀人才进行选拔、推荐;
5.审核入库。省发改委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名单,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省服务业优秀人才储备库。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推荐(自荐)工作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申报表》(见附件),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受理部门要查验原件。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可编辑的电子版。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留存一份,另请于12月4日下午5:30前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两份。
联系人:李紫平 电话:027-6083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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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zsfwy@163.com
附件: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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