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服务〔2018〕3号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9日
鄂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9日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
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重点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155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4号)和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以新消费带动新技术、新产业发展,使鄂州制造既能适应市场、满足基本消费,又能引导市场、促进新消费,加快形成消费引领投资、激励创新、繁荣经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
——坚持以创新驱动释放消费潜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花色品种多样、服务品质提升为导向,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激发社会活力。积极对接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清除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以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形成节约、理性、绿色、健康的现代生产消费方式,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投资、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更好利用国内外要素市场推动产业升级,更好利用全球商品和服务满足我市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
(三)工作目标
——消费规模稳步扩大。到202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网络消费零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达到500亿元。
——消费方式加快升级。到2022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1000亿元,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培育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企业3-5家;全市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超过8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5%。
——消费品质不断提升。在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创意、体育、教育、健康、养老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通过省级标准2-3个,通过国家标准1个。
——商业布局更加完善。着力打造航空都市区CBD中心,各新区相应建设副商业中心,重点推进武汉东家居建材商业中心、海宁皮草城商业中心、意邦广场商业中心、南浦路商业中心、吴都古肆商业中心、豪威广场商业中心商圈建设,加快自然环境特色型、历史文化特色型、购物消费综合型等商业街建设,形成10分钟社区商贸便民服务圈。
——市场流通更加高效。到2022年,物流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0%,打造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物流园聚集区1个、培育和引进年营业额超亿元的物流企业3家以上,培育年营业额超10亿元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1-2家。
二、重点任务
(一)拓展新消费主要领域和方向
1、加快提升服务消费水平。重点推动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旅游、时尚和品质等八大领域消费升级。
——提升教育培训消费。承接武汉教育资源转移,进一步扩大教育领域开放,多渠道与武汉教育系统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形成公办民办并重、经营性非经营性共同发展的社会培训产业,打造更加开放、更为有序的社会培训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开展培训活动,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构。重点跟进武汉格鲁伯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明日集团来我市投资办学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健全市场秩序,优化文化新业态企业发展环境,依托历史文化资源,调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创造性,从时尚化、数字化、特色化和融合化四个方面着手,谋划特色文化小镇等产业园区,丰富、改善、提升我市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提升消费品质和不同群体的文化消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对接文化产业进行精准招商,扩大文化旅游消费。探索建立政企、文化、金融等多方合作机制,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完善文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促进葛店动漫生态产业园签约成功落地建设;加快恒大童世界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大力发展体育消费。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体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积极申办和承办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发展赛事经济。精心打造梁子湖高尔夫公开赛、红莲湖国际自行车环湖赛、梁子湖国际马拉松等品牌体育节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体育赛事和活动。同时,积极推进体育服务业与互联网、文化、教育、传媒、旅游、医疗、养老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体育服务领域。实施体育产业“众创工程”,鼓励大众积极参与体育产业创业、创新,不断培育和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培育发展健康消费。依托蓝天方舟健康物联网(湖北)有限公司,建立健康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依托李时珍药物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和“中国药谷”品牌,打造中国中医药研究、交流、传承、推广中心。大力发展和引进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生物医药等健康消费产业,打造梧桐湖生态健康科学城。(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计委)
——发展养老消费。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养老医疗设施建设,在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重点推进石竹生态养老院建设。到2020年,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建立覆盖市、区(开发区、新区、街办)、乡镇和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增加社区日间照料床位7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90%,全市养老服务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发展生态旅游消费。巩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紧紧围绕我市现有的山、水、田园等自然景观,结合生态农业、传统村落、采摘体验等资源,规划建设一批农家乐、乡村游、健康步道、自行车赛道等旅游线路,满足市民不断提高的休闲度假需求。充分发挥梁子湖区生态农业优势,规划建设健康养老、房车营地、水上运动等旅游示范项目,打造特色旅游小镇。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项目建设,科学谋划航空都市区产业布局,重点围绕空中游览、飞行赛事、航空文化体验、会展中心、航空飞行公园、主题酒店等产业进行招商引资,加速旅游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招商局)
——提升时尚消费。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发展多种业态,提升城市商业能级。完善交通网络构架,提供交通便利化。在满足一般消费群体消费需求的同时,融入个性化服务,引进一批性价比较高的轻奢品牌、时尚潮流品牌,提高消费品质,留住我市并吸引周边中高端消费群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尤其是电子商务模式对专业市场进行改造升级,推动其向现代服务业转变。重点加大佛罗伦萨小镇(简称)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周边消费;对武汉东建材市场、飞鹅建材市场、吴都古肆等传统市场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提高品质消费。引进和支持高端酒店及餐饮企业入驻我市,改善并提升接待、服务品质和能力。支持推动现有规模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升级硬件设施水平。提高小型及个体住宿、餐饮单位的服务、卫生、环保、安全监管水平,鼓励诚信文明经营。重点开展梁子岛餐饮、住宿服务水平提质工程;集中整治主城区中小住宿、餐饮服务、卫生、环境;建设有特色、有品质、有吸引力的餐饮集聚区(“好吃街”);加快服务业品牌培育,积极培育“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2、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贯彻落实《鄂州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引导鄂州电子商务企业逐步实现现代化、专业化经营。加大对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服务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力争到2022年培育成千亿元产业,打造中部地区电子商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刺激信息消费。全面加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和网络提速降费任务,推动基于IPv6的下一互联网部署和5G移动网络建设。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天基物联网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互联网+”计划,推进互联网和生态农业、旅游、健康养老、社会治理等领域融合发展,刺激信息消费。鼓励通信、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进教育、医疗、住房、金融、交通等优质资源共享,打造新兴业态,创新盈利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提升房地产供给整体品质,扩大住房消费。优化我市住房功能布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吸引全国知名地产商将区域总部落户鄂州,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住宅、理想住宅、智慧社区,引入“房地产+”概念,将房地产与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养身健康产业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住房品质,吸引武汉高校和医院高端客户来鄂州购房置业。研究出台住房补贴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吸引高校毕业生和产业人才来鄂州创业,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在葛店开发区企业试点推行集中供暖。(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城建委)
5、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绿色消费。严格坚持“绿色、有机”的生态建设标准,打造对生态农业发展示范效应强、对农民增收支撑明显的重点基地。加快推进生态种业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生态农业种植业生产基地。推进山水田林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打造传统“武昌鱼”和现代“梁”字号(“梁心”蔬菜、“梁道”大米、“梁鱻”生态鱼、“梁香”豆丝)两大品牌。组建“鄂州有机农业研究院”,集成创新一批符合我市需求的生态农业科技成果。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完善储备调运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打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消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购物应用平台建设,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功能,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满足农村消费需求。建立健全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增建农村连锁网点,鼓励武商、中百等大型连锁企业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大力发展社区便民网点,促进便利消费。提升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等方面的消费水平,实施农村数字电视、光纤、自来水“户户通”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水电路气、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村村建设太阳能路灯和垃圾收集处理池,实现全覆盖;建设沼气池和污水处理池,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作物秸秆进行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二)加快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1、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葛店开发区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对试点工作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形成经验向全市推广。在葛店开发区开展服务业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先试先行,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放宽准入门槛。鼓励个体户向现代化企业方向转型发展,对“个转企”后“入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享受服务业各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葛店开发区、市工商局)
2、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区建设、就业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政府实施采购招标,要向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业态、服务产品等新消费引领型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3、深化制度改革,改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准入服务效能,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持续较快增长,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巩固和扩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成果,启动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深入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继续深化“现照后证”改革;全面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落实深化“全市通办”登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宣传国家、省、市近年来出台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项目推进。支持具备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我市设立国际医院、养老机构,拓宽我市服务业招商引资领域;大力引进为先进制造业配套的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引进一批服务业外资项目。抢抓葛店开发区省级服务业改革试点发展机遇,加快汇集全球服务贸易创新资源,打造以集成电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为核心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试点区、科技创新集聚区。大力促进物流、金融、文创等领域的“互联网+”服务贸易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改善市场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1、完善交通网络构架,促进交通便利化。科学规划建设城市交通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打通武汉与我市葛店开发区、红莲湖新区、梧桐湖新区互联对接,重点推进武汉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智慧交通,提倡绿色出行,通过推广共享单车;新增、延伸公共汽车线路,加密公汽班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气站;建设公共智能停车场;拓宽主城区道路等措施,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
2、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铁路、公路和水路无缝衔接。加快三江港铁路物流基地建设进度,利用中国中车集团长江车辆公司的技术人才及装备优势,力争联合设立中车长江鄂州多式联运研究院,开展多式联运智能装备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在三江港铁路物流基地、鄂钢工业港、省交投集装箱码头等地探索建设多式联运示范线。推进铁路和公路客运零距离换乘。加快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方便城乡居民出行。2018年启动西山车站整体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三江港新区)
3、推进商贸流通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我市物流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和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打造智慧物流城市。加快葛店开发区智慧物流园、三江港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在杨叶、蒲团、涂镇等地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2020年之前实现农村物流配送站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葛店开发区、三江港新区)
4、建立和完善旅游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打造全域旅游示范。深入贯彻实施《鄂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业态标准化工作。在市域内每个火车站设置旅游指引标识和宣传视频,配套完善鄂州火车站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与旅游村镇共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搜罗鄂州美食、美景、采摘、垂钓、露营、运动、户外、赏花、购物等生态田园特色休闲目的地,编制图文并茂的鄂州市旅游电子地图,加强与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完善“玩转鄂州”APP平台,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5、实施质量强市,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实施质量强市,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动员全市力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有效供给。打造标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互融合的标准创制和标准化交流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二维码信息。持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惩戒,实施“黑名单”行业禁入制度,完善价格信用体系。建设“智慧物价”平台,跟踪检测和发布重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服务项目市场价格行情。加大衣食住行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消费品生产企业监管,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和解决渠道,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7、健全体制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推进12315体系建设和城乡维权网络建设,深化消费纠纷司法对接、多元调节模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首问责任,发挥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公众监督、部门监管的整体作用,加快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案件大回访活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开展“靶向式”商品质量抽检和“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百姓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内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为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充分认识新消费的引领作用,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完善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倒排工作时间,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财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新消费相关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导向作用。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和运营。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绿色产品等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支持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发挥金融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健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开发信用类贷款金融产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加大对担保机构业务补助力度,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施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品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市保险协会)
(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和催化作用。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强化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创新创业、技术改造、质量品牌建设等带动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依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以统计和发改部门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完善新消费产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努力把服务业培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季度、年度信息发布制度、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各部门将季度、年度工作进展情况于下季度10日前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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