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我市先后编制出台《鄂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方案》(鄂州办发【2016】21号)和《鄂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方案》(鄂州联组办发【2017】1号),为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和制度指引。
我市现有市级社会团体169个,其中行业协会商会70个(含直接登记15个)。参照省里做法将脱钩试点单位、脱钩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调整为两批次,第一批确定28个、第二批确定22个,共计50个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脱钩试点单位。按照上级关于“省级特殊类行业协会商会暂不纳入脱钩范围”的要求和省相关会议精神,我市有11家属于暂不纳入脱钩试点对象。截止今年10月底,39家脱钩试点单位已全部完成脱钩任务,实现了应脱尽脱,并全部做到了“五分离五规范”。
1.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脱钩试点单位全部取消了与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保障了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的法人地位。
2.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厘清了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全部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剥离了现有的行政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
3.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以业务主管单位牵头,成立资产财务清算小组,对行业协会商会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明晰产权归属,由业务主管单位或第三方出具资产清算和财务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独立财务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进行了清理腾退或完善租赁手续,规范了财产关系。
4.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和兼职的在职领导干部全部按规定退出任职、兼职。对个别退(离)休的领导干部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办理兼职。
5.党建工作分离,规范管理关系。脱钩后,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统一归口市委社会组织工委管理。
(体改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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