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前两年,我市能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能源局各业务处室的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全市发改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抓常规、促开发、保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保障,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十三五”前两年能源发展基本情况
(一)能源消费保持平稳,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6至2017年,鄂州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1199万吨标准煤,煤炭1412万吨,天然气1.388亿立方米,成品油54万吨,全社会用电量为128.3亿千瓦时,万元GDP综合能耗两年累计下降12.04%;电厂累计发电146.41亿千瓦时。其中: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上年下降7.1%;成品油、天然气消费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6.1%和23.9%;全社会全年用电量比上年下降8.94%;电厂发电量同比减少14.17%。通过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工作,能源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能源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电厂三期自2015年8月28日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41.06亿元,实现连续安全生产 917天,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缺陷,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到目前为止所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99.5%。#5、#6机组厂用电受电已于2018年2月12日实施完成。三期工程倒送电质量监督检查完成,三期500千伏输出廊道已确定,为电厂三期按时并网发电扫清了输出障碍。
2、天然气利用工程。鄂州市华容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正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7359万元,项目建成后,天然气将覆盖华容区主城区、三江港新区、红莲湖新区。花湖开发区天然气利用项目已进入报批核准阶段。梁子湖区域LNG气化乡镇项目正在做可研报告。
3、航空都市区重大能源工程。湖北能源集团投资70亿元为鄂州机场配套建设的热电冷三联供项目正在推进,鄂州市政府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鄂州航空都市区燃机及配套项目框架协议,目前正在编制《鄂州航空都市区燃气专项规划》、《鄂州市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同步推进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4、电网变电站工程。为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配套的鄂州首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于2017年12月20日破土动工。110千伏文星变电站开工建设。220千伏罗庄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梧桐湖输变电工程、鄂州郎家畈变220千伏#1主变改造工程投产送电。220千伏临江、110千伏创业园车载变、姚家湖等输变电工程扎实推进。
5、电网改造工程。截至2017年12月底,累计完成网改投资103372.84万元,其中农网改造投资67984.44万元、城网改造投资35388.4万元;共对11个小城镇中心村农网进行了改造,解决了337个机井供电和47个村通动力电问题;共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015.72公里,其中农网1710.52公里,城网305.2公里;新增及改造配变1318台,容量201252千伏安,其中农网1180台,容量164706.78千伏安,城网138台,容量36545.22千伏安;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772.63公里,其中农网1457.51公里,城网315.12公里。我市农网户均配变容量由2015年年初的1.504千伏安提升至2017年底的2.2千伏安;全市户均配变容量由2015年年初的1.97千伏安提升至2.51千伏安,线路绝缘化率由2014年的58.53%提升至2017年的93.44%,仅次于武汉市,居全省地级市之首。
6、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编制了《鄂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建成城市公共充电站3座24个充电桩,公交专用充电站2座30个双枪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8座32个充电桩,主城区60台纯电动公交车投入使用。
7、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湖北万度光能有限责任公司可印刷钙钛矿新型太阳能电池项目、鄂州蓝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基本完工,正在试生产。
8、园区集中供热工程。湖北省葛店开发区佩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的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集中供热工程(BOT)项目一期工程基本完工,南线管道已于2017年3月底向远大弘元、华烁和彤瑞公司供汽,目前供汽运行正常。北线和南延线工程正在收尾,已完工并通汽,下一步重点拓展热用户和提高供汽运行质量。2017年,鄂州电厂为葛店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累计供热量13万吨。
(三)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
1、太阳能发电。到2017年,全市已建成光伏电站项目3个,核准规模70.5MWp,投产规模35.5MWp;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含扶贫项目)71个,备案规模52.899MWp;已建成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59个,备案规模5.493MWp,投产规模5.493MWp。全市太阳能发电备案(核准)规模达到128.892MWp。
2、生物质利用。到2017年,全市累计建设户用沼气池2.3万口、小型及联户沼气工程198处、大型沼气工程8处,沼气工程总容积达21万立方米;建成以沼气开发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小区(自然村)123个、生态农业基地112处。鄂州蓝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投资4751万元的生物质热解多联产改扩建项目正在建设。
3、余热发电。鄂钢公司实施了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一期和二期改造工程,使烧结生产线的余热资源、部分排放的富余煤气将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煤气放散。2016至2017年两年自发自用电量16.94亿千瓦时,自发电率达到52.42%。世纪新峰公司利用水泥旋窑余热自发自用电量5340万千瓦时。
4、尾水发电。鄂州电厂利用本厂丰富的循环水落差水能资源,建设了与电厂一期、二期发电工程配套的循环水能电站,装机容量为2×2000千瓦,所发电力用于供应本电厂循环水泵的用电,减少了厂用电消耗。2016至2017年尾水电站发电2725万千瓦时。
5、太阳能和地热利用。结合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和地热能利用技术。主要在恒大小区、供电大楼、葛店开发区国家建材检测中心、市政府市民中心、市图书馆等处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供热面积35万平方米。同时,持续在城乡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应用采光面积达到9万平方米。全市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6.8万户,阳光大棚覆盖面积突破3万亩,太阳能照明路灯突破6500盏。
6、风电。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已经在我市鄂城区杜山镇、长港镇等区域开展风能资源观测工作。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与我市梁子湖区签订框架协议,在梁子湖区开展风能资源观测工作。两地的测风塔已经建成并开始测风。
(四)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全社会用能趋于合理
1、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出台了《鄂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鄂州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规划》。制定印发了《关于分解<鄂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相关指标的通知》和《关于推进落实<鄂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各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计划,对全市范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能源消费总量前两年增加18.73万吨,控制在省下达的38万吨目标之内。
2、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出台了《鄂州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全市煤炭控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逐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提高电煤比重和天然气消费比重。从2016年起,全市开展了燃煤锅炉淘汰工程,到2017年底,共淘汰改造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74台,498.064蒸吨,市政府补助1100万元。全市范围更换清洁能源型锅炉46台,其中天燃气锅炉13台100蒸吨、油气锅炉19台67.2蒸吨,生物质锅炉14台58蒸吨。
3、加快天然气利用步伐。通过以气代煤、以气代油措施,民用和车用天然气步伐加快,到2017年底,全市居民用气户达到11万户,城市居民气化比率达到97%,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分别达到1300户和50户,CNGH和LNG加气站5座,改用天然气的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达到1500辆,车用天然气日消费量达到4.2万立方米。对各区、开发区已通气和正在推进供气乡镇、覆盖人口、供气方式等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全国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形势,及时启动全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确保我市居民、公服等的用气,将气荒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并报市政府决策。
4、管好油品升级。全面落实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联合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了《鄂州市普通柴油质量升级市场保供工作方案》,保障了全市油品升级后的有序供应。
5、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鄂钢公司实施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可实现节能124.25吨标煤。鄂州电厂实施2×650MW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降低供电煤耗1.5克/千瓦时。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能源管理中心项目于2017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面积共164.1万㎡,其中执行65%节能标准建筑面积150万㎡,执行50%节能建筑面积14.1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五)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进一步得到加强
1、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管道保护职责。成立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印发了《鄂州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明确了油气管道专委会成员单位及管道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责。进一步压实各区、开发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属地主要责任和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加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长效机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印发了《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设施的通告》。二是加快应急能力建设。印发了《鄂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试行)》,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鄂州市境内油气管道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提升了我市油气管道领域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了事故预案应急响应机制。
2、加大督查力度。一是深入开展“三大”行动。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风险大管控、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责任大落实”的执法监督行动的部署,印发了《2017年油气输送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过本次专项行动,共排查出黄冈赛洛城镇天然气管道5处安全隐患,并完成5处隐患的整改销号。二是深入开展了油气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油气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组织管道企业对油气管道保护地域范围内的施工工程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12处施工工程。三是加强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全年共对“仪长线”、“黄大线”、“兰郑长线”、“川气东送”等管道安全保护地域范围内多处非法施工行为进行了协调,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保护责任,有效防止了风险形成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能源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能源刚性需求仍在增长。我市“十三五”时期将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和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工业投资将继续保持较高增长,因此,我市能源消费刚性需求将保持一定的增速,对能源供应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节能低碳压力逐年增大。“十二五”期间,节能低碳各项措施逐年实施,鄂州市的节能低碳效果显著,但单位GDP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可压缩幅度逐步趋于饱和,节能低碳效果明显下降。“十三五”节能低碳目标将不仅考察单位GDP能耗,能耗总量目标也将纳入考核任务之中。伴随着工业经济回暖趋势,工业固定资产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一批项目的陆续投产,高能耗的趋势短期内不会减缓,特别是电厂三期的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的投产,将对鄂州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工作带来较大压力。
三是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没有理顺。2017年迎峰度冬期间,中石油公司再次对非居民“基量”气价格分别上浮10%、15%和“增量”气价格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网上竞拍交易由市场定价。由于今年我市“煤改气”力度加大,2017“增量”气达1500万方,随着葛店开发区南都电池、红润新材料以及华容区段店三和管桩等企业“煤改气”企业用气量加大,“增量”气会远远超出此数。根据中石油的网上竞价结果,“增量”气每立方米上涨1.14元。一批工商企业实施“煤改气”后,由于只有单一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一方面价格上涨,另一方面无气可用。
四是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及时兑现难。2016年我省“全额上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0.98元/千瓦时(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3981元/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0.5819元/千瓦时),目前已并网光伏电站所发每度电中,由国网公司支付的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可及时结算。但是,一是由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湖北省2016年至2017年并网项目的省补标准至今未出台,导致扶贫户目前只收到供电公司的结算资金,由于国家和省的两项补助资金未及时兑现,导致扶贫户对“光伏扶贫”的获得感不强。
五是油气管道监管压力加大。目前,在我市境内共有油气管道5条,分别为天然气忠武线武黄支线、“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仪长线原油管道、天然气黄大线管道,总里程为120.02公里,油气管道穿越葛店开发区、梧桐湖新区、红莲湖新区、花湖开发区、鄂城新区,而这些区域都处于大规模开发建设时期,这些新区的开发建设、水利、国土整治、交通、电力、通信等工程与现有管道经常发生相交、相遇、相邻的情况,严重影响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对油气管道企业的日常巡护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后三年的主要措施
后三年,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发展和改革”两条主线,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全市能源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油气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对油气管道进行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和错位。进一步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基础信息。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第三方施工行政许可管理,保障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和“一无一降”目标实现。
二是推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电厂三期项目建设,推进电厂煤码头、灰场和500千伏输出廊道等工程进度,力促电厂三期5号、6号机组按时投产运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航空都市区城乡规划,优化农网结构,推进机场500千伏超高压配电、临江220千伏、姚家湖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编制完成《鄂州航空都市区燃气专项规划》和《鄂州市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进一步实施农网和城网改造,提高供电质量。
三是加快发展新能源建设。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步伐,推动分布式太阳能电站建设和风力资源探测。加强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后的跟踪,及时将所有项目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督促供电公司按月结算电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转付国家补助。进一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站)建设。
四是扩大天然气利用。加快推进“气化乡镇”建设,实施梁子湖、华容区和花湖开发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居民气化比率达到98%。出台《鄂州市天然气有序用气管理办法》。规划实施鄂州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项目,组织好极端低温期间的全市天然气保供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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