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确认2014年第一批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822号),我市申报的湖北军民融合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只创投基金),确认为国家2014年第一批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这是我省除武汉以外、各市州中第二家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本只创投基金获得中央财政出资5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000万元,社会募集放大1.5亿元,共计2.5亿元。
国家批准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旨在改革政府投入方式,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于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通知》要求,我市要尽快完成如下主要工作:
一是成立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的资金管理权,参与本只创投基金决策和运营。
二是在基金管理机构成立后,完成本只创投基金在我市的注册工作,这将是我市建市以来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三是起草和签订基金托管协议,目的是规范本只创投基金业务管理,用合同和制度规定本只创投基金60%投资我市。
四是相关银行与本只创投基金研究、讨论、签署资金托管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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