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湖北省京剧二团鄂城剧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州昌达集团文〔2026〕5号)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同意湖北省京剧二团鄂城剧院改造工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湖北省京剧二团鄂城剧院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602-420704-04-02-829101。
二、建设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十字街55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湖北省京剧二团鄂城剧院改造工程总用地面积约6.3亩,总建筑面积2127平方米。项目将严格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对剧院建筑立面、主体结构、内部舞台、观众席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系统性修复与加固,同步提升声学、灯光、音响等现代化演出条件。同时通过对历史文化载体的精心修复与现代商业业态的创新植入,打造集文化传承、艺术展演、创意体验与休闲消费于一体的复合型城市文化节点。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额3529.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请项目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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