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鄂州市长江经济带观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鄂州城管函〔2025〕66号)收悉。结合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长江经济带观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长江经济带观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510-420704-04-01-529991
二、建设地点
鄂州市鄂城区江碧路以东,洋澜湖以西,花园北路以南,吴都大道以北区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市政道路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片区内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存在的208余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改造,拟改扩建雨污分流管网3.06km。
(2)管网清淤与修复工程:工程拟实施非开挖点修复520处,非开挖整体修复0.13km,开挖修复1.21km,并同步开展管网清淤。
(3)污水箱涵综合整治:治理污水暗涵3.41km,开展污水箱涵清淤,清淤0.34万m³。
(4)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雨污混流问题突出且现场具备实施条件的12处源头小区地块开展整治,通过比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新建小区雨污分流管网31.17km。
(5)智慧管网建设:改造片区管网水文监测点6处,水质监测点12处,视频监控点15处,流量监测点22处。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投资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7152.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376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3.30万元,预备费803.24万元,专项费用2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直接投资,在符合国家政策投向及申报要求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
接文后,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抓紧完备相关建设手续,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附件:1.鄂州市长江经济带观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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