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学府路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鄂州工建中心文〔2025〕49号)及附件收悉。根据咨询公司评估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5〕48号),经研究,同意学府路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503-420704-04-01-711609)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设计全长1636.59米,实施长度1525.9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双向4车道。学府路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分为两部分:一是现状学府路(文苑路-滨湖东路)段改造,实施长度1140米,改造内容包括完善缺失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北侧侧分带新建照明设施、滨湖东路以西约600米人行道下新建电力管群入地、保留并完善现状绿化带、完善汇贤路及文华路交叉口交通设施等内容;二是新建学府路(滨湖东路-葛山大道)段,实施长度385.9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工程等。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道路、交通、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一)道路工程
1.平面设计
道路中线按《鄂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全线设置2处平曲线,最小圆曲线半径300m,最大圆曲线半径600m。
2.纵断面设计
改造段拟合现状道路标高,新建段与既有道路(滨湖东路、葛山大道)顺接,最大纵坡2.5%,最小纵坡0.3%。
3.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
道路红线宽30m=2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5m侧分隔带+14m机动车道+2.5m侧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
4.路基设计
机动车道路基压实度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控制,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按城市支路标准控制。路基填料强度和粒径满足规范要求。机动车道土基回弹模量E0≥25MPa,人行道土基回弹模量E0≥20MPa。
5.路面设计
改造段现状混凝土路面局部修复,主要采取清缝灌缝、破损处重铺等方式;新建段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4%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级配碎石垫层;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彩色步砖路面。
(二)给排水工程
1.雨水工程
文苑路-滨湖东路段保留现状雨水管道;滨湖东路-葛山大道段沿道路敷设d800雨水管道,收集两侧地块雨水后接入滨湖东路现状雨水管。
2.污水工程
文苑路-滨湖东路段保留现状污水管道;滨湖东路-葛山大道段沿道路敷设d500污水管道,收集两侧地块污水后接入下游滨湖东路现状污水管。
3.给水工程
文苑路-滨湖东路段保留现状给水管道;滨湖东路-葛山大道段敷设DN300给水管道,沿线按规范设置室外消火栓。
(三)交通工程
按标准建设各类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管线等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5207.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3.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3.72万元,预备费143.36万元,建设用地费842.61万元,专项费135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学府路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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