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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鄂州发改审批〔2024〕25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4-10-16

  鄂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鄂建集团文〔2024〕30号)及附件收悉。经委托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2302-420704-04-01-215241 

  二、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规划面积为 63.16公顷,主要建设主场馆、园博中心、服务驿站及其他附属配套建筑 22257㎡ ,新建铺装道路等基础配套95377㎡ (含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自行车道、景区内步行道),新建展示园区43710㎡ (城市展园、鄂州园、国际友好展园、吴都文化园、企业展园和市区展园),新建停车场10288㎡ (配建智能充电桩42套),增设5G游客信息服务系统(含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智慧导览系统、智慧互动设备等),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含园区标识系统、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安防监控及室外电缆电线弱电设施、路灯照明、休闲座椅、环卫设施、园艺小品等)。 

  四、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建筑、园路及铺装、桥涵、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4530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98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19.15万元,工程预备费4720.05万元,征地拆迁费 33249.90万元,专项费8334.99万元,建设期利息4601.5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自筹及地方配套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严禁建设主题公园及相关配套设施,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附件: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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