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融创·澜岸大观·星澜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融创?澜岸大观?星澜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9-04-30

 

鄂州发改投资〔2019〕87

                                               

关于融创·澜岸大观·星澜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州融汇致远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鄂州融汇致远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融创·澜岸大观·星澜项目的核准申请》(鄂州融创文〔2019〕第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居住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条例》,同意你公司建设融创·澜岸大观·星澜项目。

项目代码:2019-420704-70-02-012786

二、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山大道西侧、庾亮路南侧。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该项目净用地面积1056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55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3442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1007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242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7103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38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10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3.26(且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总户数2806户,配套建设停车场。

四、项目总投资为224604.58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20%,即44921万元。

五、项目区域内的供水、雨污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消防、人防等与项目同步实施。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项目建设发包方式由企业自主决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核准该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鄂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鄂州规字[2019]第04号)及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融创·澜岸大观·星澜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州自然资规函20191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调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9日印发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1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9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7-9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27-608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