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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市城南(小桥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8-01-03

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鄂州市城南(小桥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鄂州工管中心文〔2017〕67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已收悉。2017年12月,我委委托市工程咨询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之前,我委以鄂州发改投资〔2017〕335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城南(小桥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017-420704-47-01-132139
  二、建设地点
  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小桥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480308平方米,其中:还建安置房建筑面积444678平方米、4410户,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63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36000平方米,停车位3300个,道路、供电、供气、供排水、绿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设计方案及标准
  (一)建筑设计
  1、基本同意总平面和建筑平、立、剖面设计。
  2、新建住宅楼18栋,每栋33层,建筑高度99。30米。幼儿园、社区卫生中心等配套用房建筑层数为3层。
  3、基本同意装修设计,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控制装修标准。
  (二)结构设计
  住宅楼1-18栋每栋33层总建筑高度均小于100米,为A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体系采用剪力墙结构,楼盖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体系结构,幼儿园等其他配套用房均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33层住宅楼采用筏板基础,幼儿园等配套用房和纯地下室采用柱下独立基础,配套用房和纯地下室基地抗浮采用自锁抗浮锚杆。施工图阶段应根据地质勘查报告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结构安全。
  (三)水、电设计
  给排水设计内容包括室内给排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外给排水管网设计及室外消火栓布置;电气设计内容包括变配电及供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系统、照明系统、电力监控及能源管理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
  (四)环保、消防等
  本工程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给排水、防疫、电气等均进行了环保方面的设计,请按有关规定报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投资概算及来源
  工程设计概算为279080。06万元(不含城市配套费3397。9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详见鄂州市城南(小桥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附:鄂州市城南(小桥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概算核定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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