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投资[2011]14号
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申请国债项目建设司法业务用房立项的函》(鄂州司函[2010]2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新建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司法业务用房与司法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508平方米,其中司法业务用房4100平方米,主要建设法律援助业务用房、人民调解业务用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业务用房、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法律事务接待用房、教育培训用房、网络信息中心、备勤室及车库等附属设施;司法办公用房建设面积2408平方米,其附属设施与业务用房共享。
二、项目估算投资及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司法业务用房总投资1066万元、司法办公用房73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涉及规划、国土、环评等相关手续,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按项目管理程序报批可研报告和开工。
此复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项目建议书 司法 业务用房 批复
抄 送:市住建委、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1月10日印
打印:熊 校对:严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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