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审批〔2021〕14号
关于鄂州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
与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关于鄂州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鄂州供[2020]7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实施能够满足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有效解决鄂州农村地区用电需求,优化鄂州农村配电网运行架构。原则同意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建设鄂州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020-420700-44-02-071423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鄂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共28项,含305个子项目。其中新建10千伏架空绝缘线路37.60公里,新建10千伏电缆线路25.92公里;改造10千伏架空绝缘线路53.14公里,改造10千伏电缆线路1.11公里;新建电缆通道2.84公里;新建开闭所1座,新增开关柜36面,新建环网箱57座;新增柱上开关186台,新增配电变压器76台,容量16370千伏安,更换配电变压器21台,容量8540千伏安,新建及改造0.4千伏架空绝缘线路91.63公里,0.4千伏电缆线路94.65公里;DTU48台,FTU163台,TTU138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2815.49万元,其中设备重过载工程1126万元,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改造工程6767.11万元,解决低电压工程1461.55万元,新增供电能力工程389.46万元,优化网架结构工程3071.37万元。其中项目投资75%来源于贷款,25%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
四、该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鄂州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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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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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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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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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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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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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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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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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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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
盖 章 2021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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