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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五行岛商住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8-07-18

鄂州发改投资2018198

 

关于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五行岛

商住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

 

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五行岛商住项目(一期)核准申请的请示》(鄂梧投综〔20185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促进梧桐湖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居住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条例》,同意你公司建设梧桐湖新区五行岛商住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018-420794-70-02-048037

二、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大垅村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规划净用地面积225673.33平方米(约338.51亩),总建筑面积248959.3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2309.09平方米,商业用房及相关建筑面积39448.5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7201.67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0.85,建筑密度20.82%,绿化率35.04%,总户数916户。机动车停车位1628辆,其中地上车位170辆,地下车位1458辆

四、项目总投资126813.75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20%,即25363万元

五、项目区域内的供水、雨污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消防、人防等与项目同步实施。

六、该项目必须依法招标(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规划设计要点(鄂州梧规设字[2017]第005号)、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关于五行岛—火岛商住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请示>的说明》、《关于<关于五行岛—水岛商住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请示>的说明》和《关于<关于五行岛—金木岛商住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请示>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调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717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单位: 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五行岛商住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审批部门盖章

201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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