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湖北朗吉置业有限公司鄂州智汇城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8-01-19

鄂州发改投资〔201823


关于
湖北朗吉置业有限公司鄂州智汇城 项目核准的 批复

 

湖北朗吉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对智汇城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审批的请示》(湖北朗吉文〔201701号)以及《智汇城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同意你公司建“鄂州智汇城项目。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3%,绿39.1%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鄂州市新庙镇英山村十一组,规划用地面积18899.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3504.0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8356.5平方米,其中1#住宅楼建筑面积23383.24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14540.1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273.17平方米,物业管理、养老服务、配电房、门卫室等297.03平方米),总户数288户。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862.8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90个,电动车充电桩58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17149.71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即3430万元

五、项目区域内的供水、雨污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消防、人防等与项目同步实施。

六、该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委会审定的总平面图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国用(2012)第1-116号。

八、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企业资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19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单位: 湖北朗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鄂州市智汇城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审批部门盖章

2018119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1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9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7-9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27-608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