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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优化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 日期:2022-07-1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教育局、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规范相关价格行为,更好维护广大学生家长和出版、发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现就优化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价管理权限

列入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湖北省地方课程教材目录的教科书(简称教科书)和列入湖北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简称教辅材料),其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按照微利原则核定价格。

二、教材价格标准

(一)教材零售价格

由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等价格构成。计算公式:教材零售价格=(正文印张单价×印张数量+封面单价+插页单价×插页数量)×(1+增值税率)。核定教材零售价格时,尾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原则处理。

(二)教材印张价格

教材印张单价包含正文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为不含税价格包含出版印制和发行两个环节成本费用和利润。计算公式:单价=(出版印制成本+出版印制成本×出版印制成本利润率)/(1-发行费率)(详见附件1-3)。

(三)配套电子教材零售价格

每张光盘不高于5元(含增值税),每盘磁带不高于6元(含增值税)的标准核定教材出版单位可在价格上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价格,鼓励免费提供。

三、教材纸张选用

教材出版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教材用纸有关规定,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教材正文、封面和插页用纸

(一)单色版教科书正文使用55克以上克重纸张的,按55克纸张规格正文印张单价标准执行;双色版教材(不含美术教科书、循环使用教材)正文使用70克以上克重纸张的,按70克纸张规格正文印张单价标准执行。

(二)90克、105克铜版纸仅限于美术教科书和循环使用教科书正文用纸,使用105克以上铜版纸的,按105克铜版纸正文印张单价标准执行。

四、价格申报核定

(一)开发我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申报核定系统。各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春季于上一年度1030日前、秋季于当年530日前将拟出版发行的教材零售价格材料,通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hubei.gov.cn/),登录湖北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窗口实行网上申报。逾期未按规定申报的,原则上不予核定。

(二)省发改委负责申报系统的整体运行,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定期启动教材价格申报工作,审核确定当季教材价格申报适用的定价规则和标准,牵头办理电子系统核定价格后的文件制发等工作。加强教材价格事中事后监管,视情全省中小学校各类教材出版、印刷、发行等各环节执行价格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三)省教育厅负责审核确定当季教材价格申报适用的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湖北省地方课程教材目录和湖北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在每季教材价格申报核定工作开始前上传至申报系统,作为教材申报品种和内容的唯一依据。不在上述各种目录中的教材品种无法进行价格申报。

(四)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申报零售价格的教材印刷版式等技术标准进行审核,监督各印刷出版单位严格落实合理选用教材纸张相关规定。加强对教材出版、印刷、发行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中小学教材实施绿色印刷,确保学生用书安全

(五)各出版单位要在教材封底及配套电子教材上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等内容,价格批准文号固定使用本通知文号。各出版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教材价格情况,包括开本纸张克重、色数、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相关要求

(一)教材的成本费用要严格依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出版、发行单位收取未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费用。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财务和成本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并单独核算中小学教材生产经营成本和收入,进一步加强教材成本控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价格、成本费用调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二)教材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教材出版相关技术标准,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违规变更经审定的教材版本内容,不得通过有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

(三)教材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在教科书发行中搭售教辅材料,不得将纸质教材与配套电子教材捆绑发行、销售,教材征订部门及学校不得捆绑征订。

(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殊教育和小语种外语教材价格,按照不高于汉文教材价格的原则确定。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根据职能负责解释。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63号),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6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教材印张价格构成表

2.中小学教科书正文印张、封面和插页价格表

3.中小学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封面价格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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