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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我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设施电价执行政策的复函

日期:2020-12-21

市发改委关于我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设施电价执行政策复函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鄂州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设施执行电价的请示》(电司鄂州供〔202076号)收悉。现就该工程电价执行政策问题如下:

我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是以水资源配置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同时兼顾防洪减灾功能,通过湖泊连通,改善洋澜湖水质,加强湖泊保护,降低区域排涝压力。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等电价执行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45号规定,结合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防洪排涝、水生态、水资源利用等实际,工程设施用电应适用于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政策。

此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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