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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鄂州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日期:2014-08-29

市物价局关于鄂州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

标准的复函

鄂州价费函﹝2014﹞15号

 

鄂州高中: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鄂州高中办发﹝2014﹞26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一、鉴于你校从2012年开始对学生公寓进行了全面维修,新装了空气能热水系统,学生用床全部换成了多功能床,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了合理补偿成本,经进行成本审核,并参照周边城市公办高中同类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同意你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6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开始执行。

三、你校应加强房屋、设备、设施的保养、保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四、请接到通知后速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搞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鄂州市物价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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