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1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政府网 | 关联政策: | 376859 |
1、制定《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物流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市场需求巨大,发展空间广阔。加快物流业发展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重点方向,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是消除瓶颈制约、补齐薄弱短板、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物流业发展规模逐步壮大,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公、铁、水联运,江、湖、海直达”的现代多式联运体系。鄂州机场项目获批后,加快推进了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的建设步伐;2018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将武汉-鄂州列为空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鄂州市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也正在大力推进,以上几个重大项目的推进必将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我市物流业发展进入黄金期;2020年3月1日,《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临空物流中心起草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该《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与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共同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鄂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2、《方案》的起草过程
为确保《方案》顺利出台,中心党组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第一时间研究谋划《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起草专班,组织业务科室研讨十多次。在此基础上中心党组会专题讨论2次,召开专题研讨会1次。同时在起草中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听取指导意见。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方案》于2020年8月列入市政府2020年度六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一。中心严格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开展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吸收整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先后修改18稿,于2020年9月29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10月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各地各部门。
3、方案主要有哪些内容?
方案主要由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总体思路”部分,主要围绕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法定要求,明确了推进《条例》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主要目标”部分,主要描绘了《条例》有效实施后能给鄂州物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和争取达到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部分,一是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制定鄂州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模、发展方向、空间布局、重点工程等。二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物流项目落地实施,逐步完善物流枢纽、物流通道、配送网络体系、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从而促进物流业集聚发展。三是引导培育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标准实施、技术应用、供应链再优化,为行业转型发展添能助力。四是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从资金支持、拓展融资、物流用地、行政审批、经营秩序、人才培养等方面为物流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工作要求”部分。主要从协调配合、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压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条例》贯彻落实的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4、《方案》的实施涉及到多个市直部门,协调难度很大,制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上有保障。成立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领导小组,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按照各成员单位职能进行了任务分工,将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制度上有规定。下一步,我们将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快建立现代物流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并在会上通报各单位执行情况。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每年定期向现代物流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报告《条例》落实情况。
三是纳入了年度考核。将《条例》的贯彻实施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依据,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提请市政府约谈。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1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9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7-9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27-6083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