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改委办公室
日期:2014-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务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11-3830400。
一、概述
2013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以贯彻落实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集中精力抓项目,超前谋划抓规划,改革创新抓全局,强化管理抓自身,扎实推进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为实现“五个鄂州”和“一改两化”战略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我委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我委人事变动的实际,我委对2013年以前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专门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委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为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3]51号),我们及时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制定下发了《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委的政府信息分类进行全面梳理,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3年我们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对网站信息内容、互动应用、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版更新,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具备信息公开规范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发布、部门职能专题信息、信息服务、在线办事、领导信箱、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在线访谈及参政议政、网站设计和制度建设等特征和功能。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积极将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节能减排等涉及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委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发展改革信息的全覆盖。建立健全发展改革项目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发展改革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还及时通过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发布发展改革项目管理方面的信息。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2013年,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委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专门开会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委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全委上下不断探索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目前,我委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二)核准备案窗口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三)市政务网上公众互动;(四)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五)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六)公告栏;(七)政务公开指南手册、资料汇编;(八)市长热线服务平台。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修改,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拓展了信息平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鄂州市发改委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录入162条信息;通知通告26条;省厅采用15条;黑(白)板报8期;鄂州纪检监察信息10篇。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展动态65条、信息公开27条、固定资产投资43条、重点项目建设8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13条、治庸问责7条、节能减排8条、经济运行6条、发展规划2条、产业发展10条、政策文件8条,月度工作完成情况22条,月度工作安排22条。
根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相关要求,行政审批项目100%放在中心实现受理、收费、送达等“一条龙”服务,100%录入行政审批电子平台,所有窗口单位的所有办理事项及所有运行流程公示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办结率100%,窗口投诉处理及回复率100%。累计完成项目备案18项,项目核准10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本委 2013年度受理2起信息公开申请,一是高晓桥、高作文、高加胜等市民申请公开的“东沟镇大垅村一组和十七组地块拟建设项目”;二是余冬明先生申请公开“宅俊街—涂家垴镇路面拓宽工程项目”有关情况。均在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委未辖公共企事业单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委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我委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了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专人1人,兼职2人,投入电子政务建设费用共计10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4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应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三是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深入分析、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服务水平。
四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是健全公众参与渠道,增强互动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提供了有效途径,是保障公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政民沟通中的作用,加强资源的整合,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公众权利。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委 2013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