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2025年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省级开发区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本市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本市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机关本级和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6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8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4名,工勤编制2人,参公人员0名,事业编人员15人,退休人数122名,遗属人数3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4231.83万元,比上年增加393.52万元,增长10.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4.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421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7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十五五”规划专项经费”等专项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4231.83万元,比上年增加393.52万元,增长10.25%%。其中:基本支出1562.83万元,占总支出的36.93%;项目支出2669万元,占总支出的63.07%。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4.06万元,占本年支出9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0万元,占本年支出2.92%;医疗卫生支出127.74万元,占本年支出3.02%;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5%;住房保障支出114.32万元,占本年支出2.70%。

  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25.30万元,主要原因:行政单位退休统筹待遇转社保发放减少。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18.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高铁开行补贴资金;二是增加“十五五”规划专项经费等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4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2万元,增长2.04%。增长主原因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69.5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0.45万元,福利费94.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46.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14万元,比上年减少9.46万元,减少38.46%。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5.14万元,比上年减少4.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压缩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支出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出国(境)申报,2024年本部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5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73.3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15.53%,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服务类政府采购增加。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70万元,主要是办公耗材采购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569.60万元,主要是规划编制、评审服务费、印刷费及维修(护)等采购服务。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在文星小区有一套办公用房,面积370平方米,价值37万元;业务用房一间由昌达公司统一调配,面积为57.75平方米、总价值4.5万元;车辆1台,总价值17.98万元;设备605件,总价值602.65万元,家俱1220件,价值102.39万元,无形资产4件,总价值6.3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2025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52.00万元、项目29个。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完善管理机制,二是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管理,三是全面对绩效进行自评,四是加大绩效公开力度。

  重点项目绩效明细(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无部门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无对各区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1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9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7-9楼 联系人:黄娴 联系电话:027-608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