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粮发〔2023〕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省农发行分支机构,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各直属企业,省属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165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重大意义
中晚稻是我省主要粮食品种,中晚稻收购是粮食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中晚稻收购工作,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内在要求,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晚稻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做好市场化收购工作
各地要加强统筹,组织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理性收购。因地制宜完善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作机制,持续发挥基金融资增信、稳市惠农作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挥建成项目作用,结合优质稻米产业链建设等市场培育政策措施,深化粮食产销衔接,鼓励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长效合作机制。发挥龙头企业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引领带动收购,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央地储备收购协同,科学把握中央和地方储备轮换时机节奏,既要通过储备收购支撑和引导市场,又要错时错峰,避免非理性收购。粮食行业协会要做好组织联系和服务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形成市场化收购合力,巩固强化多元主体积极收购良好局面。
三、发挥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
各地和有关企业要深入研判本地中晚稻产购形势和行情走势,按照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定点条件和要求,以不发生农民“卖粮难”为底线,及时、合理申报和确定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提前做好最低收购价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发改(粮食、价监)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一旦启动,各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迅速开秤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各地要加强质量监测评估,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和属地原则,统筹做好超标粮食的市场管控和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对于质量监测发现有超标粮食的地区,要制定收购预案(方案),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持续提升为农为企服务水平
加强农机调度,抓好中晚稻抢收。强化备案政策宣传,规范高效开展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烘干、收储等服务。收储企业要在醒目位置通过标价牌(签)或价目表形式书面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计价单位、收购价格和增扣量指标等,收购价格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做好收购现场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售粮高峰期设置绿色通道,优先满足售粮数量相对较少的农民自有粮食销售,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探索推广粮食预约收购,不断提高收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充分考虑雨雪等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作业教育管理,确保“两个安全”。
五、严格收购督导巡查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横向联合监管和纵向协同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手段,开展收购督导巡查和监督检查。围绕粮食收购质量检验、支付售粮款、政策性粮食定点和执行水杂增(扣)量标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压级压价”“先收后转”“以陈顶新”“转圈粮”和违规收购处置超标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收购市场秩序。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充分发挥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严格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求,推动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确保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准确反映业务实际。
六、统筹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各部门要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广泛听取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基层部门单位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坚决杜绝区域性、阶段性农民“卖粮难”现象。认真做好中晚稻收购统计工作,引导粮食经纪人等各类粮食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通过粮食购销管理微信小程序报送粮食购销数据,地方储备粮收购企业要引导粮食经纪人等非法人市场主体全面使用粮食购销管理微信小程序。加大粮食市场监测力度,密切关注动态变化,强化科学分析研判,掌握工作主动。做好收购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粮食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农民有序售粮、企业均衡收粮。统筹做好中晚稻收购和生产、加工、储备、销售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响应和长效运作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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