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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等5部门印发通知安排部署秋粮收购工作

日期:2020-10-07
 2020年9月30日,省粮食局会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对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中晚稻是我省主要粮食品种,收购数量大、收购时间长、收购区域广、收购任务重,是全年粮食流通工作的重头戏。今年是战疫、战洪、战贫的特殊之年,特别是作为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的省份,抓好中晚稻收购工作尤为重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对表,把中晚稻收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好,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通知要求,要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持续推进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为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研判,积极做好托市收购库点、人员、设备等准备,确保一旦达到条件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预案、开秤收购,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积极引导粮食企业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社会化业务,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减损增收,特别是针对近期部分地区持续降雨、收获稻谷水分含量高的问题,要组织利用好烘干设施,加强联系对接,全力为农民提供优惠烘干服务,切实为农民排忧解难,避免霉粮坏粮。

通知强调,要落实好“米袋子”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细化应对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密切跟踪收购形势,准确掌握收购情况,适时发布市场价格、供求形势、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收粮企业积极入市、售粮主体有序卖粮,稳定市场预期。要根据疫情形势,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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