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33.1+633.85)
.001.4
粮食 、 油 料 检 验
水 分 测 定 法
Ins pe cti on o fg raina ndo ilseed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content
GB 5497-85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油料含水量的测定。
1 阳5℃恒重法
1. 1 仪器和用具
1.1 .1 电热恒温箱,
1.1 .2 分析天平:感量0.001gt
1.1 .3 实验室用电动粉碎机或手摇粉碎机,
1.1 .4 谷物选筛,
1.1 .5 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变色硅胶一经呈现红色就不能继续使用,应在130--1400C温度下烘
至全部呈蓝色后再用)。
1.1 .6 铝盒:内径 4.5cm,高2.Ocmo
1.2 试样制备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一定样品,按下表规定的方法制备试样:
试 样制 备 方 法 表
粮种分样数量,9 制备方
粒状原粮和成品粮30 50
大豆30- 50
除去 大样杂质和矿物质
1%X90 /0a
粉碎细度通过1
粉碎细度通过2
法
5mm圆孔筛的不
Omm圆孔筛不少
花生仁、桐仁等取净仁用手摇切片机或小刀切成。.5mm以下的薄片或剪碎
花生果、茶籽、桐子
蓖麻籽、文冠果等_ 曝亮不瘫, 1i算壳、仁百分比,将壳磨
成薄片
籽将
果角
净研
取或
棉子、葵花子等
油菜籽、芝麻等
甘薯片
甘薯丝甘薯条
约50
约100
约30
约30
约100
约100
取净籽剪碎或用研钵敲碎
除去大样杂质的整粒试样
取净片粉碎,细度同粒状粮
取净丝、条粉碎,细度同粒状粮
1.3 操作方法
1.3.1 定温:使烘箱中温度计的水银球距离烘网2.5cm左右,调节烘箱温度定在105 12 `C,
1.3 .2 烘干铝盒:取干净的空铝盒,放在烘箱内温度计水银球下方烘网上,烘30min至1h 取出,
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再烘30min,烘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58,即为恒重。
1.3.3 称取试样:用烘至恒重的铝盒(平。)称取试样约3g,对带壳油料可按仁、壳比例称样或将
仁壳分别称样(W,,准确至0.0018)。
1.3.4 烘干试样:将铝盒盖套在盒底上,放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105'C温度下烘3h
国家标准局1985-I1-02发布1986-07-01实施
GB 5497-85
(油料烘90min)后取出铝盒,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后,再按以上方法进行复
烘,每隔30 min取出冷却称重一次,烘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58为止。如后一次重量高于前一
次重量,以前一次重量计算(W,)。
1.4 结果计算
粮食 、 油 料含水量按公式 (1)计算:
水 分 (% )
式中:W o- 铝盒重,9,
W ,- 烘 前 试样和铝盒重,9;
W }— 烘 后 试样和铝盒重,9.
对带 壳 油 料按仁、壳分别测定水分时,
水 分 ( OY )
式中:M,— 仁水分百分率,%;
M, — 壳 水分 百分率,%,
W 一 W ,
=W 下丽厂x iuu‘ (1)
则带壳油料含水量按公式(2)计算:
=M,XA+MQx (1一A)········。·?? (2)
A— 出 仁总量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2I,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采取其他方法测定含水量时,其结果与此方法比较不超过0.5%,
2 定通定时烘干法
2. 1 仪器和用具:同1.to
2. 2 试样制备:同1,2.
2.3 试样用量计算:本法用定量试样,先计算铝盒底面积,再按每平方厘米为。.1268计算试样用量
(底 面积x0 .126)。如用直径4.5cm的铝盒,试样用量为2g,用直径5.5cm的铝盒,试样用量为
3 g,
2.4 操作方法
用已 烘 至 恒重的铝盒称取定量试样 (准确至0.001g), 待烘箱温度升至135^-145℃时,将盛有试
样的铝盒送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5 min内,将烘箱温度调到130 t2 `C,开始计时,烘
40min后取出放千燥器内冷却,称重。
2.‘ 结果计算
定温 定 时 法的含水量计算与1.4同。
3 住道式洪箱法
隧道 式 烘 箱法测定禾谷类粮食水分用160} 2 0C ,洪千20mins测定油料和豆类水分用130f 2"C ,
烘干30min.
3. 1 仪器和用具
3. 1.1 隧道式烘箱,
3. 1.2 秒表。
3.2 试样制备:同1.2,
3。习 操作方法
3.3 .1 定温.放平仪器,将温度计擂入烘干室内,使水银球距供盒口约1c m,接通电源进行定温。
3.3 .2 烘盒称样:将干净的烘盒向烘干室内推进三个,到lomin后再推进一个,这时先推进的烘盒
有一个被推出隧道,将这个烘盒放在烘箱上的称盘内,加log砖码,调整象限秤上的螺丝,使指针指
向标尺的零点。取下法码向供盒内放入制备的试样,增减试样使指针停于零点为止。再将称好的
GB 5497-85
试样均匀地分布在烘盒内,推入烘干室,关闭左门,同时计时。
3.3 .3 烘干试样:采用160℃烘20min法时,每隔6m in4 0s向烘干室内推进一个称有试样的烘盒:
采用130℃烘30min法时,每隔lomin推进一个称有试样的烘盒。待推进第四个试样盒时,第一个试样
盒的烘干时间已到,即被推出到称盘上,拉下天平指针的固定托杆,观察指针所指出的数值,即为测
定的水分百分率。
双试 验 结 果允许差不超过0.5%,
4 两次烘干法
粮食 水 分 在18%以上,大豆、甘薯片水分在14%以上,油料水分在13%以上,采取两次烘干法。
4.1 第一次烘干:称取整粒试样20g( W,准确至0.001g),放入直径10或15c m,高2c m的烘盒
中摊平。粮食在105 0c温度下,大豆和油料在70`C温度下烘30 40 min,取出,自然冷却至恒重(两
次称量差不超过。.005幻,此为第一次烘后试样重量(W ,)。
:一:第二次烘干:试样制备及操作方法与1.2和1.3同。
结果计算
用两次烘干法测定含水量时按公式一 水分(%)=
(3)计算:
W "W:一W,.Wa
W 一W a.
x 100
式中:W— 第一次烘前试样重量,9;
W ,— 第一次烘后试样重量,9;
W, — 第二次烘前试样重量,9;
W 3— 第二次烘后试样重量,9。
双试 验 结 果允许差不超过。.2%,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