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粮发〔2026〕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省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推动全省粮食系统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省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省粮食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2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湖北省粮食局
2026年4月22日
全省粮食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筑牢全系统安全生产防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总抓手,以风险管控为主线,把全面辨识评估和严格管控安全风险作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坚持系统性原则,从企事业单位“人、机、环、管”四方面和生产经营全流程、生命周期全过程开展工作,努力把风险管控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在事故之前。到2027年,各级粮食部门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监管职责边界进一步厘清;全省粮食系统安全风险显著下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构建并有效运行。
二、全面辨识分级,严格管控安全风险
(一)全域开展危险源辨识。将防范重大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聚焦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仓储作业、老旧仓房设施、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辨识“人、机、环、管”等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在重点时段、极端天气、重大活动,以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第一时间开展专题风险辨识。辨识工作覆盖全区域、全业务流程,兼顾工艺环节、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企业结合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科学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采取全员参与、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辨识各岗位、各生产环节危险源,实施清单管理并动态完善。
(二)科学开展风险评估。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选择评估方法,参照《粮食仓储企业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LS/T 1233-202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结合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及事故诱因等,对辨识的安全风险分类梳理、确定类别。综合运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定量风险评价(QRA)、安全检查表法、预见危险性分析法等,对风险开展定量评估、确定等级。依据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并在总平面图标示;对粮食仓储、动火、有限空间等难以在平面图标示的作业,采用柱状图、曲线图、饼状图等绘制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明确风险防控重点。
(三)精准实施风险管控。企事业单位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风险管控清单,明确风险名称、位置、类别、等级、管控主体、管控措施及影响范围等,其中重大风险单独汇总登记,详细说明其作业场所、工艺技术条件、技术保障、管理措施、应急处置及责任部门、职责等。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管控原则和责任主体,层层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管控职责和清单,对重大风险相关作业流程、环节、设备设施及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理。
(四)规范开展风险公告警示。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三级公告制度(单位/公司/库、部门/科室、岗位/班组),公告内容及时更新、建档备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各风险点明确具体管控措施,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对应颜色的安全风险公告栏,为各岗位制作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管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措施等。对重大风险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方便风险确认、指导规范操作。将安全风险辨识、岗位风险公告警示纳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核心内容,并持续补充完善。
三、健全工作体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五)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建立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融合机制,制定统一的风险防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划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重点整治;建立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和使用制度,保障资金需求;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报告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核销全过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六)落实隐患闭环整改责任。企业依据“一规定两守则”、《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分级负责、领导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管理,形成“排查发现—制定方案—落实措施—验证效果”全流程闭环。
(七)强化重大隐患追责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悬而未决的企事业单位,各级粮食部门综合采取发函提醒、通报批评、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移交问责等措施严肃追责。督促其对重大隐患问题溯源研判,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责任管理、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深挖根源,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本质上解决问题。
四、强化监管指导,提升机制运行质效
(八)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三定”方案以及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际,按照“宁可上前一步形成交叉,不可推诿扯皮出现盲区”的原则,将行政区划内粮食储存和谷物磨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及时更新完善安全监管清单。参照《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引》对监管清单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整体评估,指导其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培训考核,修订完善风险隐患清单,做好对标管理和对单检查,推动双重预防机制与现行安全管理体系深度融合。
(九)建章立制开展常态评估。鼓励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各级粮食部门加强与应急、消防等部门沟通协作,定期组织评估企事业单位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及时整改问题、纠正偏差,推动机制持续改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能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方案、收集运行数据、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评估—整改—再评估”闭环管理,实现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持续化。
(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各级粮食部门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针对闲置收纳库、未退出粮油仓储备案的出租仓房、老旧仓房、项目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涉粮工程新改扩建项目,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各环节安全责任落实,确保项目安全推进。加快行业安全制度标准建设,完善储粮药剂、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筑牢防控安全风险制度防线。
(十一)精准施策强化教育培训。各级粮食部门组织辖区粮食企事业单位参与粮食科技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海报、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普及双重预防机制知识。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项培训,聚焦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方法及治理措施等核心内容,实现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岗位员工全覆盖,提升全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督促熏蒸、气调、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岗位人员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做到熟练掌握、规范操作。确保用电、动火等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五、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对未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重大安全隐患长期未整改,甚至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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