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鄂州市“迎大庆、保军运”应急安全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市粮食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和粮食供应保障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以发改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粮食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为副组长,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北华苑粮油有限公司、梁子湖区柯氏米业有限公司、湖北荆楚粮油鄂州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发改委粮食综合管理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迎大庆、保军运”期间,负责做好全市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确保储粮安全、粮油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二、隐患排查
(一)重点检查单位
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北华苑粮油有限公司、梁子湖区柯氏米业有限公司、湖北荆楚粮油鄂州有限公司及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出租场所、生产车间、配电室等区域消防安全隐患。
2.检查各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3.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及储粮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4.检查各单位做好粮食加工、粮食储备、粮油市场供应和应急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工作专班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
2.听取各单位简要工作汇报,查阅各类原始台帐资料及生产现场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迎大庆、保军运”期间,粮食安全及应急保障工作更加重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此次“专项行动”,做到储粮安全、生产安全、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一起抓,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检查,保证实效。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尽快进行安排部署。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暂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杜绝事故发生。督查中发现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值守,突出防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发改委粮食综合管理科报告,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每日下午2:30前向市发改委粮食综合管理科报送信息及工作情况,并分别于9月16日、10月8日上午、10月22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市发改委粮食综合管理科,市发改委每周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王正,联系电话:0711—3830561,QQ邮箱:558243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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