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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州市水电气联动报装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优化办 日期:2022-07-22
 

 

鄂州优化发〔2022〕12

 

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鄂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各区优化办:

    为持续发力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同类事一次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持续提升企业水电气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鄂州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行动方案》(鄂州发〔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优化办牵头起草了《鄂州市水电气联动报装行动方案,广泛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现由领导小组印发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2

 

 

鄂州市水电气联动报装行动方案

 

    为持续发力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同类事一次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持续提升企业水电气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鄂州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行动方案》(鄂州发〔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体系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企业水电气联动报装改革,简化接入流程(0个环节,平台推送、踏勘、审批、施工、接入等环节前置)、精简申报材料(0份,平台录入推送)、压缩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提前布局周边管网期间即完成直接接入)、降低办理费用(外线规划红线接水接气0费用,办电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用户0费用),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实现企业用户一次报装即可快速获得水电气接入服务。

    二、适用范围

    全市企业用户办理新建工程项目水电气报装业务。

    三、工作任务

    (一)先期主动介入。新建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由市住建局征集项目所属企业水电气报装需求,代理填写《水电气报装信息采集单》(附件1,网上模板格式化),通过市工改平台将信息推送给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3家公司根据需求信息,联合上门对接,预先开展现场踏勘和外线施工等工作,对项目周边区域管网建设提前规划布局,为企业用户后续水电气接入作好准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二)精简申请材料。线上线下企业确需自愿申请的,整合企业水电气报装申请,形成统一申请表(参照附件1),无需提供材料。线上通过市工改平台、湖北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APP等实现联动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鄂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各区;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三)实行一窗受理。线下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报装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工作人员等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分类转办、限时办结、统一出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鄂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各区;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四)降低办理成本。符合条件的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用户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同步现场踏勘、制定施工方案和协同施工,减少管线施工对交通通行的影响。(责任单位:鄂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各区;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五)推行网上办理。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APP上开办水电气联办专栏,连通市级办事平台与省级办事平台;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网上递交告知承诺书,相关部门不再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鄂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各区;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四、办理流程

    以下流程自需求推送后,同步并联办理,即不用企业申请报装,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联合自行施工通水、通电、通气。

    (一)需求受理

    1.需求推送。新建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由市住建局征集项目所属企业水电气报装需求,代理填写《水电气报装信息采集单》,通过市工改平台将信息推送给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

    2.联合踏勘。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根据需求信息,联合上门对接,预先开展现场踏勘和外线施工等工作,制定设计方案,组织协同施工,按用户约定时间提前通水、通电、通气。

    (二)告知承诺

    1.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市政管道规划、道路交通安全、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影响轻微,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20米,线路长度不超过300米的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由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或受委托的具体施工实施单位)向相关审批部门网上提交《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施工告知承诺书》(附件2),审批部门不再进行批前审查。

    2.实行联合审批制。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外线接入工程,具有审批前置条件的,采用容缺受理方式办理,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批。符合规划的外线工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成立鄂州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联动报装工作组,由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局协调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及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各负其责,公共事项共同协商办理。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司作为联动报装主要实施单位,承担主体职责。各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司要制定配套措施,拟订实施细则,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市住建局在工改平台搭建水电气联动报装模块,并根据线上运行情况,对报装模块进行优化,实现联动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集中公开,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企业用户、利益相关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承诺不兑现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实行联合惩戒。

    (五)确保信息安全。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和数据信息安全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充分做好数据前端采集、信息传输、交换共享、系统应用各环节的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数据信息泄露。

    (六)严格监督考核。对“获得用电”“获得用水用气”指标在全省评价中排名靠后的,市优化办严格分清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减分并通报批评,乃至提请追责问责。


附件1

水电气报装信息采集单

 

申请单位

 

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详细地址

 

项目详细地址

 

计划投入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报装意向

用水报装 用电报装 天然气报装

其他情况

 

说明:1.此表由市住建局通过市工改平台推送给供水供电供公司;

2.报装企业单独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申请时,可按平台中预定的格式填写。


附件2

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施工告知承诺书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施工,做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涉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事项的,项目开工前须按要求征求上述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施工,完成施工后进行修复。若未按承诺执行上述要求和流程,可将我单位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相关损失、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部门事先告知的法定条件、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前提下,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若确需调整,须按程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可靠,提供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并将切实履行,如有违反,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承诺方: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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