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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发改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7-05-15

鄂州发改办〔2017333号

关于印发《市发改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发改法规〔2016660号)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15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发改法规〔2016660号)和省政府在全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发改委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发改委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市场公平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2、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3、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建立省、市、三级统一的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合激励惩戒,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三、实施程序

(一)拟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梳理市发改委(含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拟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有关科室参照市发改委权责清单,填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经科室负责人审签后报办公室汇总,经委领导审定后送市审改办审查备案。 

责任科室:办公室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1、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依据市发改委权责清单,我委随机抽查对象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所有建设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所有项目单位。有关科室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填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附件3),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有关科室梳理填报,经科室负责审签后,报投资科汇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环资科填报。 

责任科室:投资科、环资科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2、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发改委随机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有关科室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填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附件4)经科室负责人审签后,报办公室汇总。 

责任科室:办公室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3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责任科室:办公室、投资科、环资科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三)制定随机抽查项目实施细则和执法检查表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委统一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执法检查表,明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抽查过程规范合法并对全过程实施痕迹管理 

责任科室:办公室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四)随机抽查结果综合应用 

1、建立抽查通报和公开制度。建立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投资科、重点项目科负责通报随机抽查情况,办公室负责公开随机查处结果。 

责任科室:办公室 投资科、重点项目科 、环资科

参与科室: 财贸科、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2、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平台 

依托鄂州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按照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发改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平台,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节能评估公布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网络平台支撑,对双随机抽查项目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加快与政府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科室:投资科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 

(五)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依托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公示和整改回访等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项目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有关科室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科室:财贸科 

参与科室: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彭中照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志锋同志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有关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对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全委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实施细则的制订,全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的汇总审改办汇报全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查处结果在官网进行公开;投资科负责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中省资金项目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表单的制订组织开展随机抽查;环资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表单的制订,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财贸科负责随机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信息体系衔接;其他业务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执行。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有关科室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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