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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9-05-13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鄂州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能耗“双控”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通过落实目标责任、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加强节能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开展全民行动等措施,能耗“双控”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年度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经统计部门预计,2018年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61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84%,省下达目标任务2.64个百分点

(二)“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经统计部门预计,“十三五”前三年,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分别降低4.36%、8.03%、4.84%,三年累计完成下降16.30%,已提前完成“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16%的任务目标

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经统计部门预计,2018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为617.58万吨标煤,2017年增长17.74万吨标煤,未超过省下达我市能耗总量增量18万吨标煤的控制目标。

(四)“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进度经统计部门预计,2018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为617.58万吨标煤,较2015年增长36.47万吨标煤,省下达我市“十三五”能耗总量增量控制目标为90万吨标煤,未超过控制目标的60%。

二、节能措施

(一)目标责任

1、节能统筹规划情况。依据省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我市出台了《鄂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鄂州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规划》。台了鄂州市关于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能源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依据鄂州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多次召开能耗“双控”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全年能耗“双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印发了《鄂州市2018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点》,并将年度“双控”目标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接省下达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后,印发了《关于各区街2018年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及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的通知》,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任务分下达到各区、开发区、街办,各区、开发区、街办又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

2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为总结2018年全市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对各区、开发区、街办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出台了《鄂州市“十”节能和二氧化碳减排考核办法》,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考核评定为未完成的地区将进行问责。2018年,我市各区街均完成各自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依据对各区、开发区、街办考核结果,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结构调整

1、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经市统计部门测算,2018年,我市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地区工业能耗比重为92.1%,较2017年的90.90%上升了1.2个百分点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我市修订了《鄂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把节能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全年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节能审查工作,能评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未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鄂州市2018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项监察抽查了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经审查的节能措施情,监察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

3能源结构优化情况。出台了《鄂州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对全市煤炭控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逐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提高电煤比重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开展了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全市169台燃煤锅炉均全部淘汰注销,2017年1月以来,全市范围共更换清洁能源型锅炉77台,其中天燃气锅炉21台、油气锅炉32台、生物质锅炉21台、电锅炉2台。据统计部门测算,全年煤炭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61.1%,较去年下降0.1个百分点。

重点领域节能

1工业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2018年度,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64%,完成目标进度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重大工业节能监察现场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全市14家工业企业开展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组织人员参加2018年全国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班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组织我市邵一环保等企业参加湖南(郴州节能减排和新能源产业博览会。制定出台《鄂州市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快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全市121家企业对134个项目进行工业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国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8)》,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能源管理中心项目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湖北省经信委组织的项目验收,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可实现节能量14044吨标准煤/年。组织鄂钢公司开展环保攻坚三年行动2018年鄂钢公司实施技术改造、环保、节能项目共43项,投资总额13.5亿其中节能项目3项,投资1568万元

2、建筑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2018年,我市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4万平方米,超过原计划目标4.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严格按照《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2018年受理新建建筑工程项目节能设计审查备案73项,总计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成绩显著,新建8个建筑工程项目,总计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通过了绿色建筑省级认定,达到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提前完成了省住建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18年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19.8%,较2017年17.5%提高2.3个百分点。组织了梧桐湖新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禁实”工作成果继续得到巩固,没有出现反弹现象,全市新增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全部选用新墙材,新墙材应用率达100%。全年全市共有28家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共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2.6亿标砖。积极推进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等建筑产业现代化,已计划安排城南新区100%实施装配式建筑。

3、交通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我市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年,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年客运量4127万人次,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率11.68%,较2017年11.52%提高0.16个百分点。结合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制定了鄂州市智慧公交整体解决方案,正在构建鄂州TOCC数据资源中心,结合鄂州交通运输管理特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监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了鄂州三江港区国际物流铁水公空一体化项目,列入了全国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了城区公务趸船对外岸电对外供电设施整改项目,继续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年实现节能3134.13吨标煤

4、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2018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6%以上、人均用水量下降3.6%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以上的“双控”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市2家单位评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家单位评为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4家单位评为鄂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积极推广公共机构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配备已达288公共机构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利用市场机制,开展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全市公共机构绿色出行示范项目建设范围,增加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网点共建成充电桩114印发了鄂州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工作方案》,加强对鄂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管理,对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情况汇总分析,完成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鄂州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审核工作按照能耗标准完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建设

5农业农村领域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围绕农村能源建设、农业机械节能等方面,全市深入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全市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1.67万口、小型及联户沼气工程207处、大型沼气工程7处,沼气工程总容积达20万立方米全年产沼气约800万立方米,年可节约标煤约5000吨实施了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累计推广节能炉灶14.7万台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6.2万户,太阳能照明路灯达到8000盏。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促进绿色、节能、低碳的农机发展,推广高性能联合收割机、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和高效特色农业机械,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56.8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有效改善。

6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成立了商业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把商业节能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商贸企业、超市,使所有的商贸企业都参与到商业节能工作中来,加快形成节约型的生产经营方式。印发了《鄂州市2018-2020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鼓励流通企业按照《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和标准要求,采购绿色产品引导流通企业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加强控电节电工作的落实,各商场、超市推广节能灯具,春夏季节空调按要求设置温度向各涉旅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星级饭店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了一批酒店实施照明、用水、供暖节能节水改造。

7、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依据国家、省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鄂州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名录,并报送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下达鄂州市“十三五”期间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名单及“双控”目标的通知》,明确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开展了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通过节能监察等有效手段,我市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有效推进了我市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度,鄂州鸿泰钢铁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均取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进度任务,华新水泥、湖北世纪新峰两家公司已实现能耗在线监控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在全市范围对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开展能效对标。

(五)支持政策

1、价格、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对钢铁行业、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2018年我市已无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全市全面执行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促进节约利用资源落实居民阶梯气价、阶梯电价改革措施。我市葛店开发区实施园区集中供热,严格依据省物价局批复供热价格,对园区供热企业和单位开展了供热计量收费。落实了促进节能的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型企业实施了所得税优惠税率全年共落实节能减排、节能服务等相关所得税、增值税优惠2095万元。

2、专项资金和重点工程情况。积极落实省政府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加大节能减排投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2018年财政安排节能资金共2596.5万元,比20172461万元增加135.5万元,增长5.5%。狠抓节能重点工程,推动鄂钢公司实施了能源动力厂富余煤气发电汽轮机冷端优化项目,年实现节能3103.62吨标煤。鄂州电厂实施了2×650MW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降低供电煤耗1.5克/千瓦时,年实现节能14961吨标煤。鄂钢联合焦化公司实施了东区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年实现节能2865吨标煤。

3技术和产品推广情况。2018年,我市积极推进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湖北恒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钢渣系列海绵建材的开发与应用”项目、鄂州蓝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解联产联供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项目等7个节能项目列入了鄂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共计安排科技资金90万元组织了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低光衰高光效白光LED灯具的研制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申报了湖北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转发了《湖北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2018年)》。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通知》,加快推动工业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装备运用。借淘汰燃煤小锅炉契机,推广高效节能锅炉,全市共更换清洁能源型锅炉77台。推进节能产品入农村,累计推广节能炉灶14.7万台太阳能热水器用户达到6.2万户,太阳能照明路灯达到8000盏

4、市场化机制推进情况。依据省有关要求,我市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内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与湖北捷武实业有限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了能源动力厂压缩改空气干燥机改造项目,年节能369吨标煤;与江西天锟智能科技公司实施了循环风机电机智频节能改造项目,年实现节能602吨标煤;与北京中建九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宽厚板蒸汽制冷节能项目,预计年实现节能479吨标煤。湖北中平焦化有限公司与南京华电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实施了焦化煤气上升管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年实现节能725吨标煤。推进供电部门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主动上门为306家企业提供用能方案优化服务,通过灵活电费计价方式、投入无功补偿装置、升级用电设备等措施,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减少企业电费成本100万元。批复了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关于2018年度有序用电方案,进一步提高了电力供需变化的调节能力,实现了全市范围电力资源绿色调度。化电力体制改革2018年全市23家企业开展直供电,较去年增加15家,成功交易电量13.66亿千瓦时,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约0.38亿元。组织企业实施节能环保绿色认证,宣传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标识产品,推广绿色标识产品,出台了《鄂州市绿色消费行动计划》,统筹推行绿色标识,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提升绿色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省发改委组织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2018年获省节能量交易资金120万元。

5、节能政策研究情况。开展了节能课题研究,起草了《鄂州市节能减排现状及措施浅析》,列入了市社科联2018年研究课题。会同统计部门开展了全市节能形势分析,形成了每季度分析调度机制,及时分析预警全市能耗形势。

监督检查

1、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先后制发了《鄂州市节能监察实施细则》、《鄂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计划》等一系列节能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落实《湖北省加快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市节能标准化工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要求,并加大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节能减排规范性管理,依法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

2、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我市依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制定了《鄂州市2018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开展了全市家电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经销商遵守“能效标识”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标识产品。

节能管理与服务

1、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情况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能源统计制度,加强能耗统计能力建设和基层能源统计人员的配备。市统计局设立有能源统计科,各区街均充实了兼职能源统计人员,大中型重点耗能企业均配备有专职能源统计人员。严格执行了国家能源统计和核算制度,按时准确向省统计局上报能源统计数据。

2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情况。依据能源计量有关要求,我市制定了《鄂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根据“双随机”要求,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特种设备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全市13家耗能企业建立了企业能耗计量工作档案,签订了《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责任书》,有序开展了企业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均达到了标准要求组织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鄂州分院等有关单位对企业开展计量器具鉴定服务,免费鉴定强检计量器具近3000台,免减金额近164万元

3、节能培训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培训会,将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各区、开发区。开展了节能监察设备和仪器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全市节能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

   4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情况。20186月,我市印发了《关于2018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经常性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市直各单位均制定了相关的节能工作方案,明确了节能目标。通过全民动员,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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