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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17-07-20

2017年上半年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推进情况总结
 
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专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改革办的大力支持下,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对照年初市改革办下达年度改革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探索生态“四化”价值工程

我市作为2016年全省唯一全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地级市,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为巩固改革成果,市委、市政府两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并由王立市长领衔推动生态文明改革专项,做实生态价值工程,作出引导价值,做亮江南美丽田园城市,提出改革思路。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完成向各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上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意见》以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常态化、生态补偿规范化、生态资源资本化和生态治理法制化的“生态四化”为抓手,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价值和责任考核制度体系。2017年5月,闫翼楠副市长带领市改革办、市政府金融办、发改委、统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到福建省学习考察厦门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先进经验,形成《关于赴厦门市考察学习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工作的报告》。同时,我市正在总结鄂州生态价值工程实施经验和做法,6月上旬,王立市长到中央有关部委汇报《生态价值实现的鄂州实践》,引起强烈反响,形成改革案例拟在中央媒体刊发

二、开拓绿色发展新路径,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是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作为2016年的改革工作亮点,按照改革工程1+N制度体系建设要求,2017年各相关责任部门相继拟定了《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鄂州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鄂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鄂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逐步推进改革成效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了前期调查,摸清了我市自然资源的种类,成立了工作专班,并起草了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草案。

三是探索建立对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展了对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相关的体制机制进行相关调研。提出设立市自然资源国资委(可在市改革办或市政府办挂牌),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对全市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统一登记、核算,对资产营运实行统一监督和考核的建议。

四是起草了全市范围生态补偿实施意见。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基本原则,起草形成了《鄂州市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已经报市政府审议。

五是起草了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2016年12月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后,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印发《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市生态文明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学习,开始着手起草鄂州市的一个《办法》和两个《体系》;形成了《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及《鄂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导性文件,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六是开展生态金融试点结合鄂州实际,出台了《鄂州市开展生态金融试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和统筹作用,健全生态金融机构,创新生态金融产品,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企业上市、绿色保险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鄂州绿色发展。同时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程院、中央党校、华中科技大学等机构对接,签订合作协议,确定由鄂州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工程院咨询服务中心合作,整合三方资源,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金融研究和中国工程院学术研究优势,根据梁子湖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一些定质、定量的数据,开展生态金融研究,设计符合梁子湖区实际的生态金融产品,支持梁子湖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目前国开行湖北分行正在根据我市生态价值计量体系研究设计生态资产质押金融产品。

七是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三线划定”工作,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部审查目前正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加强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坚决执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中有关亩均投入强度和税收额度,并将投入强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开展了我市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共清理批而未供土地102个批次,未供面积10730亩,共清理闲置土地161宗,13218亩。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拟定了《鄂州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已报市政府审定。 

三、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执行“六个一”工作机制

按照市政府提出“制度严格、责任明确、凸显价值”的要求,重点在生态价值计量、生态价值实现方式和建立系统化生态价值体系方面进行创新,推进落实“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政策。为使改革任务做到责任到位,落实有力,王立市长先后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讨论改革事项的推进工作。市发改委作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市改革办“六个一”工作机制要求。按照《鄂州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鄂州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改革任务的通知》,并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会,将2017年改革任务分解下发至各责任单位。同时,每月定期向市改革办报送了改革工作进展,每季度报送了改革工作台账,并梳理半年改革工作情况报市改革办,在《鄂州改革》2017年第14期予以印发。

四、改革推进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改革积极性不高部分责任单位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重视不够,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一拖再拖,改革进展迟迟不报,严重影响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改革工作开展。部分责任单位对年初印发的《鄂州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责任分工有意见,工作相互推诿,不愿意主动承担改革任务。部分参与单位对各改革任务牵头单位改革工作的配合度不够,认为自己单位并非牵头单位,改革工作任务与本单位无关,无形上增加了各牵头单位工作量及工作难度。

二是改革措施落地难度大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布置早,前期行动快,但很多改革政策落实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如建立全市范围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落实涉及耕地、河湖、湿地、森林、大气等各领域,需要由相关部门出台横向生态补偿办法,各部门间协调难度太大,同时,还需要纵向财政支持。又如建立统一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机构,由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包括种类多,确权难度大,且国家及省级层面也暂未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因此在我市落实统一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机构编制也很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强化督办协调。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各项改革工作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信息中心、督办中心、研究中心的作用。 

二是做好总结与宣传。及时跟踪各责任单位改革工作进展,对已经或即将形成的改革工作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将成熟的改革经验与成果,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案例,便于全面铺开,促使“盆景”变“森林”。同时大力做好改革工作宣传,完成好七月份即将开始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月报”宣传,提升改革的知晓率,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带来的每一份红利惠及全体市民,增强市民的获得感。

三是继续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在探索生态补偿制度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鄂州市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尽快出台,按各区生态服务价值20%权重开展试行。在生态文明考核方面,尽快出台鄂州市的“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并在全市范围开展考核和评价。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面,拟外出对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示范点宜都进行考察学习,探索建立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自然资源主管部信息共享平台。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方面,尽快出台《鄂州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力度,实行一地一策,逐宗落实。在绿色金融试点方面,继续根据《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态价值计量、生态资产融资工作、生态权益交易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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