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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鄂州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的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的公告

信息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2-04-06
  

 

 

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出租车)运价标准。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调价决定

(一)起步价格

早上5:00至夜间22:00(含)起步价为6元,起步公里2公里(含);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5:00(含)出租车起步价为7元,起步公里1.5公里(含)。

二)公里租价

早上5:00至夜间22:00(含)公里租价:超过2公里至7公里(含)的租价为1.6元/公里,每公里分两段计价, 即每500米(含)为0.8元;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5:00(含)公里租价:超过1.5公里至7公里(含)的租价为1.8元/公里,每公里分两段计价,即每500米(含)为0.9元。

(三)7公里以上运价标准(含空驶费)

早上5:00至夜间22:00(含),载客7公里以上公里租价为2.4元,每公里分两段计价, 即每500米(含)为1.2元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5:00(含),载客7公里以上公里租价为2.8元,每公里分两段计价,即每500米(含)为1.4元。

(四)等候收费

乘客每次用车等候3分钟以内免收等候费,之后每等候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收费,依此类推。

(五)过路过桥费

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司机向乘客代收代付。

六)春节法定假期期间(除夕0:00至正月初六23:59每单次运价加收5元。

七)取消燃油附加费每次0.5元。

(八)执行时间:从2022年4月8日起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9名,有1名因事缺席,实到18名。其中,有14名基本同意方案一,在个别方面有修改建议;有1名不同意调整价格标准,建议通过降低出租车税费和增加财政补贴来增加出租车司机收入;有3名听证参加人(经营者代表)提出了新的调价方案;无人同意听证方案二。

(二)对方案一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有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将白天运行时间改为5:00--23:00,晚间运行时间改为23:00--次日5:00;

有1名听证参加人建议等候时间调整为前5分钟不收费,以后每5分钟收1元;

有1名听证参加人建议将7公里以上加收返程费调整为6公里以上加收返程费;

有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春节法定假日(除夕0:00至正月初六晚23:59)每单加收3元,还有1名建议每单按行车里程加收。

(三)对出租车运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对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的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保证运价调整平稳过渡。同时兼顾经营者和乘客的利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定价方案;

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市政府建议,适当增加财政补贴,实行降费减税措施,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提高出租车司机素质,规范和文明服务,同时从严查处拼车、拒载、甩客、不打表收费等违规行为和车内卫生差等问题;

四是出租车经营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管理费(份子钱)和其他运营成本,减轻出租车司机或承包人的经济负担;

五是出租车司机应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道德,特别是价格调整后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安全驾驶、文明载客的良好城市窗口形象;

六是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严重影响出租车收入的共享单车、网约车的管理,规范共享单车、网约车营运行为,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非法运营车辆;

七是在制定具体运价调整文件时,应考虑部分人员(不会使用网络支付人员,主要是年龄较大乘客)因零钱不便支付可能遇到的矛盾纠纷问题,对此类乘客建议以元为结算单位,元以下零钱按四舍五入结算;

八是出租车应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约平台网络,主动与其他类网约车参与公平竞争,在更好方便乘客用车的同时,也能有效提高出租车司机收入。

(四)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1.对运价标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采纳听证方案一。主要理由:18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14人基本同意方案一,虽有个别人在个别条款上提出了修改意见,但不占主流。比如关于调整白天和夜间运行时段划分的问题、等候收费问题、调整加收返空里程问题以及春节期间加收费用问题等,均只有个别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修改建议,绝大多数同意方案一规定的内容。而且方案一中这些规定也是在综合考虑现行运价政策的连续性以及黄石黄冈等周边城市的类似规定的基础上提出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不宜修改。

2.对运营管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已将其提交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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