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社会〔2021〕27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支援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启动湖北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范围、条件应符合《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企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申报企业通过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http://47.99.240.74 )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提交资料时间原则上安排在9月8日-9日,准备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延长至9月15日止。
二、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提交资料,所填报和提交的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
(联系人:鄂州市发改委社会科 毕夏夏 027-60830229)
附件:1、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社会〔2021〕279号)
2、 省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发改社会〔2021〕124号)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