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发局: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市主要领导意见,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自7月下旬以来,我市和周边武汉市、黄冈市出现新冠变种德尔塔病毒,防疫形势较为严峻,物资生产和商品流通等环节以及群众消费心理受到了一定影响,增加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难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近阶段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二、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
各部门要强化米、面、油、肉、禽、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存储、流通、价格等情况动态监测,增加监测频次和密度,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预警建议。
三、做好物质保供预案,强化应急保供
商务、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物质保供预案,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干预,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持续稳定供应,价格保持基本平稳。
四、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大型商超、批发市场、药店等经营主体进行高频次巡查,做好提醒告诫;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五、加强保供稳价政策宣传,稳定群众消费预期
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即时发布重要商品供应及价格信息,以及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信息,稳定群众消费预期,防止出现抢购现象。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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