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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鄂州市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成本的监审结论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关于鄂州市城区客运出租车
运价成本的监审结论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动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的请示》(鄂州交运文〔2020〕6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委价管科委托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鄂州市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鄂州市城区现有客运出租车500辆,主要包括东风雪铁龙、一汽捷达、一汽大众、北京现代等品牌,由四家出租车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中:鄂州市恒昌客运有限公司共有出租车177辆(承包车155辆、公车公营车22辆),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共有出租车144辆(承包车122台、公车公营车22台),鄂州市中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共有出租车102辆(承包车79辆、公车公营车23辆),鄂州雅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共有出租车77辆(承包车43辆,公车公营34辆)。各公司对承包车主的车辆保险费、税费、GPS服务费等实行统一管理,承包车主自行负担行车燃料费、车辆修理费、部分车辆规费及驾驶员工资。
经调查,客运出租车每车年均出车349天,日均出车19小时,日均行驶480公里,日均载客人次63.5次,综合载客率60%。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湖北省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4.《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价成〔2018〕95号);
5.《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发改规〔2019〕3号);
6.《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的通知》(鄂价成〔2014〕103号);
7.鄂州市城区4家客运出租车经营公司提供的单车运营成本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
1.会同市交通局客管处就正式启动出租车运价成本审核工作召开座谈会。邀请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和4家客运出租车经营公司相关负责人座谈,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2、会同市交通局客管处以及第三方审计人员一起走访各出租车公司。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每家出租车经营公司随机抽取10台出租车,摸底城区2017-2019年客运出租车的单车营运成本。
3、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安排审计人员分别往四家出租车公司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各公司填报的《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表》,就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与各公司财务人员沟通,要求补充提供表格中部分数据来源的原始凭证。
4.审计人员对各公司随机抽取的10名车主进行走访或问询,了解出租车行驶公里、载客次数、行驶时间及行车燃料费、修理费、司机工资、各种规费等出租车运营成本情况。
5.第三方根据前期实地调查的出租车运营成本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合理、相关的原则,对鄂州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成本进行核定,出具审核报告初稿。
6、我委价管科通过随机乘坐出租车以及到汽车销售4S店、车辆修理厂实地了解出租车的一些固定成本情况(如日载客量、日行驶里程、修理费、人员工资等),对第三方出具的初稿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第三方根据我委价管科提出的修改意见,到市交通局GPS中心核定出租车相关里程数据,并修改初稿。
7、就第三方修改后的初稿,征求四家出租车经营公司的意见。
8.第三方根据我方和出租车公司对报告初稿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数据并出具正式报告。
9、我委价管科组织专业人员对该成本审核报告进行验收,形成最终的成本监审结论。
四、成本监审结论
经核定,鄂州市城区客运出租车2017~2019年年均单车营运总成本为189,099.58元,冲减燃油补贴后运价成本为175,665.50元,按年载客行驶里程100512公里计算,核定鄂州市城区出租车单位运价成本为1.75元/公里。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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