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以及原省物价局《关于落实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8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鄂州市疏导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40,会期半天。
地点:鄂州市长城花园V酒店四楼玉兰厅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
(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阶梯价格方案
拟定鄂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23元/m³调整为2.58元/m³或2.60元/m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有关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规定,拟将现行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比由1:1.1:1.4调整为1:1.2:1.5。
方案一:
第一档气量480m³及以下气价为2.58元/m³,第二档气量480m³至840m³(含)气价为3.10元/m³,第三档气量840m³以上气价为3.87元/m³。由社会救助部门核准,并且正在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家庭用户,拟继续保持此前制定的由天然气公司按每户每月2立方米的气量标准免费提供。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价格为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2.84元/m³。
方案二:
第一档气量480m³及以下气价为2.60元/m³,第二档气量480m³至840m³(含)气价为3.12元/m³,第三档气量840m³以上气价为3.90元/m³。由社会救助部门核准,并且正在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家庭用户,拟继续保持此前制定的由天然气公司按每户每月2立方米的气量标准免费提供。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价格为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2.86元/m³。
(二)建立城市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联动方式为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按以下计价方式作同向调整,即:价格调整额=(计算期综合门站含税价格−基期综合门站含税价格)÷(1−供销差率);实施联动后的销售价格=调整前价格+价格调整额。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当上游综合门站价格波动幅度高于0.1元/m³时,启动联动机制调价程序。当波动幅度低于0.1元/m³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三)此次仅对疏导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进行听证。待今冬明春的迎峰度冬期过后(2020年4月后),再依据此次听证会结果报市政府同意,适时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7人)
(一)消费者8人:
易 伟 湖北东祥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游 猛 古楼街道办事处考棚社区
李 平 鄂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厂长
胡 焱 鄂州恒大首府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 娟 鄂州移动市场部副经理
孙家祥 湖北祥德律师事务所主任
付文胜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网监组组长
张晓纯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二)经营者1人:
黄映辉 鄂州市安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书记
(三)利益相关方2人:
肖 瑛 鄂州市民顺燃气公司法人
李 军 鄂州市民政局科长
(四)人大代表1人:
鲁 杰 鄂州市财政局科长
(五)政协委员1人:
徐 鹏 鄂州市经信委调研员
(六)相关领域专家2人:
林香玉 鄂州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周红兵 鄂州市审计局综合科科长
(七)政府部门、社会组织2人:
方金寿 鄂州市住建局科长
余衍璋 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四、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张桂芳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应福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科长
龚 翔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科长
李 莉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副科长
特此公告。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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