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办〔2019〕83号
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安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湖北鄂州石油分公司、市裕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及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鄂发改[2019]10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价幅度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88元/立方米下调为2.86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由现行的3.64元/立方米下调为3.62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结算价格不变。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价[2018]76号),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目前正处联动调整期,此次价格下调在本联动期内执行。联动期满后,其价格另行发文确定。
二、实施范围
市安泰天然气公司供输管网的所有非居民天然气用户。华容区,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梧桐湖新区的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同步参照执行。
二、执行时间
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表
用气类别 |
调整前价格 (元/立方米) |
调整后价格 (元/立方米) |
备注 |
非居民用 |
2.88 |
2.86 |
下调0.02元/立方米 |
车用气销售价 |
3.64 |
3.62 |
下调0.02元/立方米 |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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