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鄂州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鄂州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规划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