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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率先在全省实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协同修复改革试点

信息来源:信用法规科 日期:2021-09-27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当前企业修复失信信息“两处申请、多头跑动、标准不一”的难题,经省发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鄂州市坚持以“小切口”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情”,在我市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协同修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一个方案,建机制。为保障我市协同信用修复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在鄂州市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协同修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州发改信用[2021]207号),明确协同修复范围、类型、条件、流程,制定了信用修复承诺书、决定书、流程图等模板材料。

2、一次申请,零跑动。对鄂州市各级政府部门依法作出,且同时被“信用中国”网站群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市场主体只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线上申请修复,无需线下再向处罚决定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提交申请资料,实现失信修复审核不见面、零跑动。

3、一事联办,提效率。通过信用中国网上申请修复成功后,市发改委及时将修复结果同步推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需企业再次申请、再次提交材料,直接将经信用中国网站修复成功的行政处罚信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撤销,提高办事效率。

4、审慎监管,减时限。对于不适用协同信用修复的部分处罚信息,创新审慎包容监管方式由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情节轻微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缩短公示时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期满一个月即可向市场监管局申请修复,让企业真正感受被“包容”。

9月中旬,鄂州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成为我市首个协同信用修复企业。从申请修复到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部修复完毕,原本要近1个月才能完成,通过实行“一次申请、一事联办”,仅用4个工作日即完成修复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提升了企业满意度               (信用法规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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