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市发改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会

信息来源:机关纪委 日期:2021-09-14
     10日上午,市发改委召开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会,全委机关干部参加。会上,传达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相关工作精神及全市警示教育暨清廉鄂州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宣读了《市发改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观看了《镜鉴清明》警示教育宣传片。

    委党组书记、主任胡太平作了动员讲话,强调全委干部,一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宣教月活动是由上到下的每年必完成的规定动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全体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二要抓住重点,融会贯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各支部要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好党纪党规的学习、测试,机关内部要推选清廉典型,全体干部要借此宣教契机,自觉筑牢抵制违纪违法的防线,要保持思想上的警惕性,将讲正气、讲政治贯穿始终。三要加强检查督促。此次宣教月活动,要加大宣传,不仅要有声势,也要有实际,要扎扎实实,不能“只闻雷声不见雨”。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能“紧一阵、松一阵”,时热时冷。机关纪委要经常督查各科室、各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对于暴露出的反面典型,也要抓住不放,严肃处理通报,进行警示教育。要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纠正错误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优良作风擦亮鄂州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同时,我委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中,要按照市委提出的“首创首成”的要求对标对表,明确主体责任,聚焦诚信建设、窗口服务和文明素质,做好火车站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抓好点位的创建迎检工作。要按照谁丢分谁负责的要求,对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失分丢分的坚决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1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9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7-9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27-608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