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活动,在全市己核实的254家转供电主体名单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采取区域随机抽取的方式,共对31家转供电主体及相应的终端用户进行了抽查。其中,市直辖区内5家、鄂城区18 家、华容区2 家、临空经济区1 家、葛店开发区5 家;抽查对象涉及商业综合体5家、工业园区2个、农贸市场1个、写字楼2栋、建材市场1个、小区底商20家。抽查形式和内容包括询问了解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查看转供电主体向用电用户开具的电费收费票据(凭证)、台账、收费公示及退费情况等;同时,进一步向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宣传国家电价政策。
从抽查情况看,通过前阶段对转供电价格行为的专项整治,清理规范取得了一定实效,部分转供电主体能认真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并积极向转供电终端用户退还之前电费多收部分。但是,仍存在一些转供电主体不合规、不合理加价现象,部分转供电主体虽然与之前所收取的电价标准有所降低,但执行政府目录电价和退还多收电费未完全落实到位,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未能及时足额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转供电主体立即进行整改和规范,并明确指出对拒不执行政府目录电价、不退还之前多收电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系,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密切配合市场监管、经信、住建、商务、供电等部门开展转供电价格行为常态化的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转供电主体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确保政府电价标准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国家电价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促进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助力我市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价格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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