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鄂州市公安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函》(鄂州公函〔2024〕3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改投资〔2018〕389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4〕17号),经研究,同意鄂州市公安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3-420799-04-05-220999)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区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民信西路16号,鄂州市第三医院。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鄂州市第三医院综合楼六楼改造为鄂州市公安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区,改造面积10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监管病区病房、大厅区域、输液室、抢救室、特殊病房、监控室、提审室、巡视通道、医务通道和配药室,增设空调、病房电视机、监室热水直饮水系统等。
四、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五、建设工期:2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概算为176.1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3.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7万元,工程预备费8.3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鄂州市公安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单位:鄂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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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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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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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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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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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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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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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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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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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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